我2010年3月17日作为担保人为朋友担保了贷款,贷款到期6月17期,签字时有一张是作为共同债务人担保的,其他签字都是一般性担保,且债务合同只有一份(债主保留),我们手中没有债务合同,现在朋友音信全无,债主到现在没有起诉, 债主要求我替朋友偿还每个月的利息,我每个月付给债主利息,且没有任何收据(债主不提供),9月我已无力偿还利息,我不予支付的话,我会承担什么责任?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十万火急,谢谢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26条适合我吗
1、“签字时有一张是作为共同债务人担保的, ”2、并且合同只有一份,我没有留底,按道理说是不是债务双方必须各持一份合同呢?如果只是发放贷款的持有,这里面有不合理之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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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权利,怎么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信用社起诉了贷款人B和担保人C,要冻结B和C得账户。如果当时担保的时候,担保人C的妻子没有进行担保,那么会冻结C的妻子的账户吗?
五户联保贷款,主债务人死亡,被信用社起诉后,判决其妻子为主债务人,其它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现法院下裁
五户联保贷款,主债务人死亡,被信用社起诉后,判决其妻子为主债务人,其它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现法院下裁定将其妻唯一住房查封两年怎么办?
大概6年前(具体记不清楚了)我给同事担保了工商银行的信用卡(额度5000),今天银行打电话给我叫我联系我同事还款约28000,说不还的话就在月底起诉了.我问我同事了,去年还过5000了,剩下的他也不打算还了.我想问下,如果银行起诉的话会怎么样?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好 我有个问题想咨询。我打算在燕郊买房,因为我是外地人,所以首付要求付50%。我没有信用问题,但我妻子读书时的助学贷款因为诸多原因没有还。我了解了一下即是现在还 还是有不良记录,会影响银行放贷。我打算付50%以上,余下部分贷款(一 买的是期房 二 全款有压力)。对这部分贷款,我可以让我工作的公司做连带责任
我父亲05年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贷了10000元,他本人在08年不幸得了肝癌去世了。 现在我回家被担保人追!我父亲去世前没有给我留下任何东西和财产,反而看病欠了很多钱!贷款这事我本人一无所知。 担保人找我要,我该怎么办。 信用社会拘留担保人吗?
我朋友在2007年从信用社贷款5万元,因为我朋友有两套房子,也有两辆汽车,并有公司,在贷款金额不多的情况下,我就给他做了担保。按和银行约定,该笔贷款应该在2009年8月归还,在此期间因为各种原因我和这个朋友不怎么来往了,所以贷款到期后是否还款我不清楚,2010年7月20号,该银行人员电话通知我说我朋友还没还款,当时
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我是担保人家属.贷款时我不知道没签字,问有效没/现在信用要起诉我们.信用社能不能起诉/
借款申请由我向信用社写后签字,担保人是信贷员自己找的,款也是信贷员自己使用的,应由谁负责贷款?
借款申请由我向信用社写后签字,担保人是信贷员自己找的,款也是信贷员自己使用的,应由谁负责贷款?
借款申请由我向信用社写后签字,担保人是信贷员自己找的,款也是他盲目发展
我于2006年2月19日经信用社信贷员{系我姐哥}向信用社写了借款申请书,申请贷款10万元,但此款担保人是信贷员本有找的,10万元也是替他贷的,并且款也是他使用的。现在他因为多笔款项都是采用这种方式贷来自己用的,2010年4月被信用社解除合同,现法院于2010年8月26日起诉我清还这笔款。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