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南昌一家私企的员工,前段时间被老总调到吉安去出差了一个月,然后在出差时和经理发生了一点争执,当天老总让我交接完工作回南昌,我就交接完工作回南昌了,结果回南昌的第一天她就劝退我,让我做到月底,我就说我17号就可以不来,因为我手上已经没什么事情了,主任当时也没说什么,同意了,说该给我的都会给我的,我自己算了下工资大概有4100,可现在他们又说我工作没交接清楚,不准时给我发工资!!他那里和我签了5年的合同,我想问下我该怎么做!
而且那边已经算了我的工资,数目是对的,但是不准时给我发,具体哪天也没说,然后我在合同期内被他们辞退,是否有什么赔偿?
我在公司上班13年,现在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目前公司面临转移,我将被调动外市工作,但是我不想去;公司可以协商处理, 请问:我这种情况最多可以赔付多少补偿经, 现在我月收入3000?
您好!我是外企公司一名员工(库管)因盘点物料账与物不符被公司领导口头说总经理已决定开除,但没有下书面形式公司给我们一张离职单签完交上去后,公司涉及到赔偿问题说就截止到今天的工资就得了。而我们找他们进一步谈赔偿问题时,他们又往下一级领导身上推是他的意思,总之就是不想赔偿我们,最后又想给我们调岗,但是我
本人在一个台商鞋厂上班,于2010年7月1号正式上班,与该厂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该厂于2010年9月9号无任何解雇了本人,合同上的试用期为五个月,本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现在已上班两个多月,现在我可否要求该厂赔偿?
我是大连的一名营业员从2010年8月16日正式在大连安盛购物广场 给韩国束氏 当营业员;到今天为止 我一直每天卖力销售,可是今天中午我去接班的时候 突然被老板说不用我了;我特别意外,我感觉即使不用是不是也应该提前一段时间通知?况且我又没犯错误或者怎么。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不甘心就这样被他们欺骗
公司价值16万元的财物被盗,150平米的大院安排二人值班,无监控设施,公司要求当班员工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而且被解雇了,合理吗?
我与单位合同2009年8月到期,单位一直不与我续签合同,并与2010年4月违法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请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只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才适用付赔偿金,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情况下,我是否因为与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所以无法得到赔偿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