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2月开始休产假,到8月回单位上班,中秋、国庆我们单位总共发了600元的慰问金,但我只拿到180元的慰问金,我问财务为什么我不能拿全,他说这是按年度考勤来计算的,请问这是正常的吗?
我公司是实行综合工作制,之前节假日工资是按小时计算的,且都是当月发放的、可是从5月突然开始是隔月发放,并且是按日来结算了,这样我在5月1日工作了16个小时,但只发了1天即8个小时的工资,这样是否合理,我该怎样和公司谈
想问一下,我们公司是做六休一的,试用期是不另外签合同的,我是4月12号进公司的,试用期两个月后有签订正式的合同,签合同的日期是6月20号左右。正式合同里有注明4月12号到6月12号是试用期的内容,然后正式的合同上写基本工资1500元,然后每周多上的那天算是加班,加班费300元。然后我们双方都有签字,但经理说要公司盖章
正月初三至初七,单位安排我值班,却没有支付加班工资,得到的解释是不在法定假日内,是否合理,我该怎样处理此事。
律师,您好!我已怀孕4个月,公司(国企))的领导和同事也都知道我怀孕的事实,但单位仍旧经常安排我星期六、星期天加班,现在国庆节要到了,我们单位国庆假加上周末的窜休,总共有7天的长假,但单位仍然安排我这7天都加班,虽然单位说了这7天加班需要做的工作可以在家里干工作,但我认为虽然是在家里干工作,仍然是在做公
我是一名汽车运输单位聘用驾驶员。节假日是我们这个职业最忙碌的时候。但是却拿不到加班费。说是什么过完节会安排我们轮休。是这样吗?是不是我们的职业没这个权益?还有5险1金。目前用人单位只给买了养老,其他的都没有。合法吗?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每月也不给休息,每到法定节假日就给休息一天合法吗?
2010年3月23日来此单位上班工作至今,当时说好是月薪2000元,每天工作时间是8个半小时,单位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每月一天休息都不给,每到法定节假日就给休息1天,超时和加班也不给加班工资。每月发工资都压半个月才发,就是上月的工资要到下月的15号才发。我想终止劳动关系,老板又不同意,说要是不干了就扣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