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办理离婚,现就财产分配问题有争议,我们俩的共同财产就只有一张银行卡上的60000元钱,老公要求在进行财产分配时把我结婚半年来的每月工资都要计算在内,但是我每月工资是花光了的,并无剩余,请问这怎么办?
婚前共同付首付,且共同还贷,(还贷款卡主是我老婆)还贷一年才领的结婚证,接着结婚我专修的房子,贷款10年,付了3年按揭,现在离婚,房产是属于对方的吗?若否,怎么分割法? 买房是属于男女朋友,银行抵押的房产证是对方名字,我是共同所有人(持有复印件),银行公证书共同承担贷款,购房合同也备案我为共同所有人
本人和现任感情不和,已无复合条件,本人农村户口,生有一女孩,放弃抚养权,男方家已动迁,其中有我的份额,自建房,男方要求到法院离婚,有律师,我能分割多少财产 房子属于男方老宅重建的
房产是男方婚前贷款购买,车子是女方婚前购买,结婚后用女方的住房补贴提前还贷了5万, 月供全由男的偿还,共同买了家具。其他开支各自独立。女方要求偿还她两年的收入,理由是全部用在家庭中了,但没有证据。
我于2008年结婚,婚后生一子,无房产,无共同存款及债权,老公在国企上班,月薪3600元,我在私企打工,月薪2000元,我身体残疾,2009年至今老公背着我炒期货,在外面欠了很多钱,2009年为了还债,公婆将他们的唯一房产过户到老公名下取出住房公积金还债,目前老公自称还欠10万元,如办理离婚,咨询如下问题: 1\老公所欠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
双方两年前经法院判决离婚,房产判决给甲方,由甲方支付乙方经双方确定的房价乙方房产所得份额。甲方在二审后,将款项委托公证处进行支付,乙方因不服判决,未领取款项,并向高院做出申诉,现高院做出指令原终审法院重审。原终审法院以竞价的方式重新调解房产归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我和他是在2006年1月26日结婚的,2007年4月15日儿子降生,由于我经常遭受家暴,而且他对儿子,对家庭漠不关心,时常打骂儿子,生活无法持续,故想到了离婚。但不知道该怎样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争取。
由于男人不顾家,对孩子,对家庭漠不关心,且他人品极为恶劣,视钱如命,从不愿承担家庭的责任,对老婆孩子实施家暴,生活无法持续,想到离婚。但不知如何离婚,财产怎样分割(我们有房子一套,存款12万),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我已经和丈夫在法院办理离婚。法院判他赔偿我5万多块。但是他现在说没钱要分期每个月还我。我经济也不宽裕,也想买贷款房子,应为小孩判给我了。不同意他分期有什么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