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分公司变更负责人,是否一定要在当地办理?能否在北京办理?还有什么注意事项?是否一定要负责人亲自办理?
您好,我是一家公司驻外地负责人 ,其实企业法人代表也在分公司的,一切决策都是法人代表拿的主义,我相当于一摆设, 如果公司涉及到不在工商经营范围之内,或者贩卖了一些假的商品,同时收款的帐号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帐号 而不是我这个分公司负责人的帐号, 请问如果公司非法经营 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涉及到民事或者刑
我公司是股份制公司,股份公司是独立法人;下设分公司,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负责人,在工商注册,那么分
我公司是股份制公司,股份公司是独立法人;下设分公司,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负责人,在工商注册,那么分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生效呢?
总公司于今年5月份注销,分公司随后注销但是国税部门查账时发现进项不合理需要补税,想问一下分公司(或总公司)如果不补税分公司负责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请高人指教
公司要成立分公司,要用我的身份证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如果公司老总跑了,处于分公司负责人的我会有什么样的责任。 公司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贷款担保,说白了就是吸纳资金,贷出去,如果我分公司吸纳资金给老板,老板跑了我负什么样的责任。 我有可能存在什么风险?
+我是内资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我想辞职,但是没有变更负责人,在此期间如果发生什么事,对我有什么影响吗?比如公司没有年审或者以前非法营业的罚款没有缴清,谢谢
分公司的负责人以公司的名义跟我签了借款协议,但到期后没有还,(人已跑)我到其公司索要,但其公司不承认有此借款行为,也否认这笔借款用于公司工程,司法鉴定时发现借款单上的印章与分公司的印章不符,现在我该怎么办?能要求其公司赔偿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里是有限公司在市场上的分公司,由于分公司的人员变动,需要变更负责人,工商局于2010年8月18日给我发了变更通知书,注明在8月27日前办理变更登记,我于8月27日提交了一次材料,被告知还需提交总公司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但是我于9月1日再去工商局提交资料的时候,又被告知已经超出
公司倒闭了,但是我们这些员工的工资还没有付,公司方只说是18号给我们发,因为我们公司之前都是18号发工资的,但是现在打电话给我们以前的总经理,他却推卸责任,让我们找公司财务,公司财务也是公司股东之一,而我们找公司财务那边又推到总经理之边,两个人互相推卸,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呢?我们没有答劳动合同,因为公司
1、冒充他人签字报账(业务费用)领取其他部门费用后个人侵吞属什么行为。 2、会计部门明知该人没有权利报账而给予了报账,并将报账费用划入该人账户上属什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