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想咨询个问题,四月初,我的耳朵被人打成外伤性鼓膜穿孔,我们这里的法医出的鉴定结果是,以上材料不足以得出结论。我有济宁人民医院和附属医院的诊断结果,都是外伤性鼓膜穿孔。现在我要求重新鉴定,但法医要求我重新拍内窥镜,结果显示我的耳膜穿孔已经长好。那这样,重新鉴定是依据以前做的结果还是现在的?
被告口头答应法院,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做财产损失鉴定,也全程参与签订过程,后对鉴定结果不满意,说鉴定程序违法,没有书面认可手续。要求重新鉴定!法院是否允许再次做鉴定?
各位律师好,要是重新鉴定还是轻徽伤,哪还能上法院维权吗?本来是能够成轻伤的,有两道伤口可法医非说一个是锐器伤,本来就是钝器打的,在派出所录.口供的时候打人者也诚认是钝器打的,请问要是再次鉴定还是轻徽伤,该如何维权,谢谢各位
各位律师好,要是重新鉴定还是轻徽伤,哪还能上法院维权吗?本来是能够成轻伤的,有两道伤口可法医非说一个是锐器伤,本来就是钝器打的,在派出所录.口供的时候打人者也诚认是钝器打的,请问要是再次鉴定还是轻徽伤,该如何维权,谢谢各位
各位律师,已咨询很多律师和法院的朋友,说笔记年限鉴定并不准确,而且不同的鉴定机构,坚定的结果也会不一样,且法院一般不予采纳,是这种情况吗? 书写时间为2010年,已过去三年! 是这样的吗?鉴定书写时间真的这么难吗?
关于房屋漏水,楼上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法院要求我们自行鉴定,并垫付费用,是否合理?
我是04年买的毛坏房,一层楼四户人家,我们是六楼,我和对门住户是平层,后面两户是全跃,跃到楼上,并且把我们的顶面,锁起来装修,算成是自己的花园。05年装修入住,一直未有漏水发生。但自从楼上装修花园,并且修建鱼池以后,房屋便开始漏水,开始是顶面正中位置,随后是侧墙,逐渐扩大,与楼上协商多次,未果,起诉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