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婆是去年3月份以按揭的方式买了一套期房,土地使用年限2005.9.5--2055.9.7,合同规定在2009年12.30前交房,可到至今还未完工,每次去问都说没钱开工,在等等....,《合同中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入围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逾期不超过120日,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2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不支付违约金,如买受人继续合同,可按日期计算违约金。》房子是打算给我们当婚房的,可现在我们的孩子都出生了,我们一直在外面租房住,逾期交房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方便,开发商支持我退房,可只按我们当时买房的价格(1700元|平方),跟现在的房价相差甚远,如果我要退房应该怎么办???(我的损失是不是应该开发商负责)都需要什么资料,起诉需要多长时间.所需费用是多少.有谁承担?????
退房可不可以要求以现在的价格,银行利息.包括租房费用.是不是都应开发商负责,都需要什么资料呢
1、2007年我家把土地承包给别人种,合同约定期限10年。前五年每年10月份给下一年的承包款2000元,后五年的承包款一次付清。现还未到后五年,所以还未给以后的承包款。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将给另一方2000元做为补偿,是否有效。另约定如国家占地将给承包人青苗钱。现在国家占地,如何给青苗钱,是否只给今年一年的? 2、2009
我是公司一个老员工,08年之前有2年没交保险也没签合同,象我这样的情况很多,直到07年以后才大批量交保险签合同,甚至诱惑外地员工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然后不交保险,08年之后我们很多员工都签了3次合同并到期了,总共才签了2年半的时间,劳动法明确规定08年之后连续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到期后,第三次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劳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在女方的集镇上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在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按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在女方的集镇上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在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按
我现在在海淀区的一家上市公司上班,因一个月前我老公的祖母生病,一直照顾孩子的婆婆回家照顾老人去了,孩子没人照看,我申请哺乳假公司不给批准,还按旷工算,限定我9月3入到公司上班,要不就算自动离职,我按时到公司上班了,又让我休息等待公司安排,昨天又通知我要跟我解除合同,剩下哺乳期时间按北京市最低保工资给发
我是彭水县保家中学教师,非农户口。因无住房,于2009年3月经保家镇鹿山居委一组同意,向该组村民谢朝海流转土地240平方米,2010年2月保家镇在没有上级任何文件的情况下,拟建一条街道,需征用我流转的土地,请问保家镇政府该怎样补偿我?谢谢!
我家的住宅是沿街并迎街新建的,大概有十几间,后面是院子。迎街的房子这几年被用来出租,收取租金!但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使用性质是住宅!请问这种情况下政府该如何补偿我们?
我是2002年3月在某单位开始上班工作的,原合同是3个月签订一次,后来转为了两年签一次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11年12月31日,但用人单位未发放书面通知的的情况下,突然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是按2005年后进行的补偿,在以前2002年至2004年未购买各种任何保险,月工资加其它福利加奖金有1643元,请问罗律师,这种是否属于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