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2月22日气温零下十八度,异常的冷,6:45在上班途中等了半个小时公交车才来,到站之后又跑了一段路到单位,在上班时渐渐感到头痛耳鸣,体乏寒冷,听力也有所下降。十点左右在本单位的耳科检查后,大夫说:没有炎症,但是最好能去大医院做一下“电测听”。十一点,继续工作时感到头闷,头部左侧胀痛,耳鸣加剧,主任便让我早走一会儿去看病(工作时间应为一天,下午不上班,去医院看病)。下午感觉左耳没有知觉,右耳听力变差,医院诊断为“双侧突发性耳聋”,当时就办理住院手续,静脉治疗半个月后复查,右耳听力有所恢复,1月5日办理出院,之后继续遵医嘱服药治疗、静养。至今左耳耳鸣依旧没有改善,仍需要继续治疗,给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这种情况能否划为工伤范畴呢?
能具体说明一下原因吗?
我的小叔在部队好多年,现在是北京空军司令部营长,单位已经分给他房子了,请问在老家还有没有他的房产?他是90年入伍,到现在
您好: 我是黑龙江省鸡西市的一名公务员,三年前妻子去深圳一家私企工作,不是国有企业,象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休探亲假的条件,是不是我妻子也必须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我才可以休呢?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吗? 谢谢
人已去世,家里面没有遗传,在医院工作了3年多,得了白血病,去医院检查时候有医生说是因工作有关,但当时因照顾病人,没有做鉴定,现在人已去世了,想要医院有一定的赔偿。这样算工伤吗?我们该怎么做呢?
求帮助:在工作中发生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公司是否有责任救治?
其家属,在某单位上班时间过程中突发疾病被医院确诊为脑血管破裂,公司不予缴纳治疗费(其原因说是:本公司是用人单位而伤者本人是和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所以工作场所不予缴纳治疗费。)而派遣公司说伤者是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不给予缴纳治疗费。 求知情者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