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抢劫,是未成年。开庭的时候审判长会问我那些问题?就比如{你是否抢劫过,然后我回答是。就这样一问一答的话。}他会问到那些问题,然后我应该怎么去回答他的问题,还有我怎么自述?{就是怎么认错?要怎么说?}谢谢,写详细点!摆脱了 我已经请律师了,但他和我粗略的讲了下,没听明白。所以来问格外。。。
我家在农村,和邻居有许多年的积怨,而我又常年不在家,家中只有老父亲和老母亲。最近,邻居频频把他家的污水不经过他家的水道流走,而专门故意倒在我家的门口。虽然不怎么影响我家的出入,但老人家总是很闹心。常常因为这个问题,使老人心情不愉快,最近老人检查出癌症,而这件事又影响老人的情绪,病情加重。而对方又经过
我经人介绍买了一辆二手车,由于当时欺骗我车子的年数的问题而没有把余款全部付清,介绍人就把我的车偷走,派出所调查属于经济纠纷要求我去法院起诉,谁料对方竟然不承认我在车子里面存放的价值将近两万的物品。派出所认为我这只是一般的非法侵占还是没有怎么调查,请问我应怎么办
婚后发现他性功能不行,现在结婚一年,他还没看好,我想离婚,想知道判的结果,是否合意。 如上诉女方需要对男方进行赔偿吗?
二审终审裁定内容是: 本院认为,XX公司不能向债权人XX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XX申请对XX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原审法院以债权人XX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XX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XX的破产清算申请,有悖最高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建筑物使用性质改变,法律规定哪个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具体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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