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太和县人民医院违反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将患者祝右宣手术失败致死,现已停尸数月,无钱安葬,院方拒绝赔偿,呼吁社会关注。 死者家属向医院讨个说法,院方说赔偿就两万元以内,打官司随便,由于无钱打官司只好找县卫生局,县卫生局某股长说院长是副局长人大代表我们无权监管,于是我们找阜阳市鉴定办,市鉴定办称市级专家不能评定省专家(主治医师申才良安医大附属医院骨二科是他做的手术)终止医疗事故鉴定,作为主治医师的申才良术前术后未做任何手续,术前术后未签字,病情严重时,院方以医疗账上无钱为由,停止用药48小时,(其实前一天刚交的钱),阜阳市天衡司法鉴定所根据医院提供的病例资料推定太和县人民医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太和县人民医院属于二等甲级医院,不准做颈椎病四类手术,应负全部责任,医调委称院方不认可患方提供的司法鉴定又不提出任何理由,最终调解失败,况且此次事件已被安徽日报报道,由于部门官僚主义的严重保护问题始终未得到妥善处理。
郑州市中岳大厦每层19户,使用一条公共走廊,上面两道电气管道悬挂着,照明灯随意悬挂着,既不美观也不安全,合同上无此条约定,请问各位律师有依据起诉开发商吗?
我是事业单位职工,且有中级职称,按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55岁,单位以改革为名依据自定内部文件,在本人47周岁时就给办理了正式退休。这种情况仲裁委不予受理,也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请帮帮我,该怎么办?
我是海南省五指山市通什镇应示村村民,当地政府无法无天啊、、、政府强制征地,我们这里的村民老的被打,男人被抓,我们农民靠这些田吃饭的 他们强行征去搞开发,原先说给点补偿,但是后面他们却说不给了,理由是要建设市政路,难道要建设市政路就不给补偿吗?这是国家规定吗?按照国家规定这是违法的,我们农民就像孤儿无
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员工辞职可以得到补偿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
我是公办小学教师,即将生产,但学校规定生育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扣发绩效工资。请问这是否违反国家规定?
我是公办小学教师,即将生产,但学校规定生育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扣发绩效工资。请问这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依据是什么?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于2011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是低层建筑,与南向建筑建筑间距不足8米。我查询了国家相关规定,发现低层建筑的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南向建筑高度,南向建筑的高度我估算了一下大概在14米至15米之间,并且两幢楼房之间,开发商还规划了入户花园,两幢楼之间的花园前后连接,没有预留消防车道,还违反了
我的总公司在泉州工作地点在厦门 我们公司不按国际规定节假日的三倍工资而是给两倍他们的借口就是我们是私人企业公司规定就是这样的 然后我打劳动局的电话他们说我还非待到泉州才能告难道不去泉州就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