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套小居室,合同期是租一年 3个月一付,押金为一个月的房租。再过半个月,就半年了,但是我现在工作调动,没有办法必须得搬离。合同上当初写 提前停租视为违约,押金不返还。我现在搬离就不得返还押金。这个条约是否合理?
本人北漂人员 没有找中介租用房屋,也没找房东 而是找的一个租房的在租他一个床位 说好房租500 押金500 而且口头协议说第一个月免水电费 没给我任何合同 只给我一张500的押金条 现在我要离开(我提前一个月就跟租租我房子的人说我要离开,) 租我床位那个人 不退我押金 我报警了 警察说他们不受理这种案件 要我去法院 无奈
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租约,按季节付款,然后支付了3个月房租,物业费一次付清了全年的,押金另付了2K,现在才租了1个多月就发现房子不太好,周围装修多,太吵,房子发霉等等。我想请教下,如果我现在这季完后退租,我付的押金,和剩余9个月的物业费能退回吗? (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约定好不能完成租期后的解决方法。还有
签了两年的房屋出租合同,押金两万。合同上说违约金两万。过去半年多一个月,而且一个月的房租还未付。现在对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我们要求是他们支付一个月的房租和未付的水电费的问题,然后双方再谈违约的问题,对方不同意,坚决要先从押金里面扣除。这样可以吗? 现在对方还在用我们的房子,他们来搬东西的时候,我们
7月1日,本人租赁位于天山路288弄4号1101单间。因房东原因,于8月2日晚搬出。8月2日当晚,房东已没带钱为因,没归还押金。并承诺8月6日把押金汇至我银行卡。当时信以为真。8月6日房东没按他承诺的,把押金汇给我。8月6日后,打电话联系房东,房东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押金。(现在没钱,我在外地)。合同还在我手里。请问该怎么
各位律师`是这样的`我在2010年5月初在江苏常熟借了套房子``每月租金是1100块`` 签的是一年合同``3个月付一次房租``第一次付了4400快``其中包括1100块押金``` 因为家中有事没办法继续在常熟借下去``所以准备不借了```可是现在房东说``1100快押金不给退`因为我没有借满一年```请问`发生这样的情况`我还可以拿回押金来吗??还
房子到期了,去退押金,但是房东不肯退,说必须拿两年前的押金收据才能退押金.但是我的押金收据已经遗失,我去协商了很多次,都协商不了,我该怎么办?(合同里已经标明押金已付)
我在当地想购买个东西费用是3000元,因为不急用,我就先交了600元押金,下午3点交的押金,因为特殊原因,我于当天晚上6点想取消订购,于是打电话给商家,可商家说取消了押金就不退还了,请问他们这么做合理么?另外他扣我押金的数额有什么依据么?
我在我爱我家租的房子 中介说是他们代理的房子 我每月是2100元 押金是两个月房租 租期满了 房东来收房 (在我之前还有一个租户 但是上次房东没有来验收)他说这坏了那坏了 但是很多地方不是我们弄坏了 墙上有脏的地方和墙皮脱落他就让我把整个屋子粉刷 而且还让我请保洁把屋内彻底打扫 这些都行 还有些零碎中介说整理完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