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租了商业网点,并一起交了3年房租。共计50万,我又对房子进行了装修,花了20万。刚刚用了一年,房东现在要把房子卖了。协议中有一条:有一方违约赔偿对方的租金(50万)的15%。 、如果买受人已支付违约金的方式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吗 谢谢!!!
某市第八棉纺厂因为国家征用土地,也没说破产,但是就是这个厂没了,一开始说要将厂里的原固定工对口分流,说分三次,确实也分了三次,但是都不对口,所以工人不去,就让工人买段工龄(注明是原固定工),请问大家这样买段工龄的钱应该怎么算啊?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算违约吗??还有如果工人没有签署买断文件,但是
我是08年加入公司到09年底与公司签了两次合同。在10年又与公司签了无固定合同,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按什么?怎样要求公司赔偿我的违约金?谢谢!
如果合同中约定双方有一方违反合同解除合同的话,造成对方损失要赔偿。国家规定单位违法解除的话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但这时是否可以两笔赔偿共同要求支付呢?法律有无规定?谢谢各位能否帮助在下解答一下?
我是6月22号跟房东签了到12月21号为期半年的房屋租凭合同,现在才住一个月房东就把房子买出去了,合同上有一条是这样写的“租凭期内,甲、乙双方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如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所交的按金给乙方,我们交的按金是2400元,并且还交了下月的租金,现在房东愿意赔2400元,但她说要我们一天之内就搬走,并且也没有
某一小区从原住房翻新盖房子,原著居民可以优先买,我是买别人的户头也就是房产证,大约2.3W一个户头,现在盖的房子不是原来设计的那样,而且房价太贵,面积还小,我现在不想买,如果赔偿的话,违约金应该是多少,或者是不用赔偿。 我们只是以口头形式说好的,并没有立下字据之类的
我于2010-09-13向单位提出辞职报告。在工作期间单位2008-9-1至2009-02-28期间送我去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去进修学习前我们签订协议:我去进修回来后需要在现单位工作满5年,如不到5年我提出工作调动的,视我为违约方。现单位根据我与单位已签订的进修协议书里的规定要求,我必须向单位缴纳违约金后方准许我辞职。违约金额计算
我于2010-09-13向单位提出辞职报告。在工作期间单位2008-9-1至2009-02-28期间送我去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去进修学习前我们签订协议:我去进修回来后需要在现单位工作满5年,如不到5年我提出工作调动的,视我为违约方。现单位根据我与单位已签订的进修协议书里的规定要求,我必须向单位缴纳违约金后方准许我辞职。违约金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