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疏忽大意丢失了一万元公款 因为我是打工的每个月也存不了多少钱 已经凑了五千还给了老板 剩下的五千我想慢慢在给他凑上还给他 我就想咨询一下这样会不会被刑事起诉或者要坐牢什么的
你好,想请问一个问题。 前段时间公司需要参加一个外地项目的投标,本人携带了2万元投标保证现金前去。应该早上开始的招标会,被对方厂家推迟到了第二天。结果下午由于本人疏忽,在吃饭的时候,公文包被人偷走,2万元丢失。 随后我也去当地的派出所报了案,第二天公司又从新垫了2万元招标保证金。现在回到了公司,
个体经营生意, 合伙人自己称丢失账本, 然后对账发现合伙人私自挪用10万以上的。如果进行起诉,请问这样的行为 违反了什么相关的法律,会得到什么样的相关制裁。
我是做充值业务的,我们上班的人员一共有十来个人,分成两个班分上下午上班。然后我们的票款收入单位要求是存银行的,但是因为公司财务嫌一人一单,单子太多所以要求我们综合一张单子上!另外因为本身交款流程没一正式的规范,所以我们的票款都是按以往的方法每个人写好自己的交款单(公司发的)点好自己的钱然后放到里屋的
我给物流公司开车公款丢了五千元,但我的工资有五千元没发,我主动要求用工资赔偿,进公司时他们违反劳动法没有给我签合同,请问我的工资还能拿一点吗谢谢了
丢失公款,但是自己拿不出证据证明丢失,被认定为挪用罪,当如何?
因为出差过程中被盗3万元公款.虽然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调查.但是无法取得确凿证据证明被盗事实. 公司转交检察院,以挪用公款进行立案 请问,当事人应当如何避免承担挪用公款罪 补充,被盗公款发生在去年8月,至今未还清.公司于去年9年在检察院报案. 检察院称,没有证据证明是被盗,将按挪用公款处理.合理合法么
甲借公司现金购买车辆购置税,由于公司有专门办理此业务部门,甲就把钱交给已办理,但是已去了,国税局说没有此车型说过几天就有然后再办理。于是已回来把钱给丙,丙跟甲是同一部门,丙就给已说这钱你拿着吧,已说先给你吧回来办了时候在给我,丙收下钱后,甲就回来了,丙对甲说钱已送过来了,要不你送财务,甲说回来打自己
事发在2012.12.27,第二天也就是28号我要休假,当天晚上下班时,因为店里没监控也没保险箱,我就把当天的收款22500元装在包里带回去打算第二天休假时去银行存帐,下车后才发现钱被偷了,当时车已经开走了,我也忘了记车牌号,后来也没报警。公司要求我全部赔偿,我已经借钱给偿还了一半,但是公司还一直逼着让我在放假前(1
财务将钱交由我保管,放在公司的抽屉里,公司被盗,现金三万元丢失,我只需要承担部分责任还是全部责任?当时发现被盗后已经报案,刑警队一直没有破此案,个人一直被公司拖着,并扣押工资,个人觉得承担全部责任实在不在个人能力范围呢,请律师们帮忙解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