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效期;自2009年8月25日至2010年7月5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到现在还没有书面通知.连电话也没有打过.请问;我们是否能拿等待通知的赔偿金额.
此“聘用合同”我认为是岗位聘用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可以吗?
“聘用合同”第一句就是“甲方聘用乙方为公司XX(职务),主管公司XX(职权)” 该“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要求的9项必备条款比较如下: 不完整的三项:单位和个人信息,都只有名称,有工作内容但无工作地点 完整的三项:工资、社保(但实际未交)、其他(有竞业禁止三年,但无补偿内容) 缺三项:合同期限
合同期内员工,企业原因提前30天通知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以前n年工作年限的n个月经济补偿金(该员工工资标准),但员工以家庭困难为由,仍拒绝不签字,企业可否登报解除,或者还有其他什么途径?谢谢
因个人原因把解除劳动合同书证明给丢了,但愿单位不给补办怎么办???现在马上跟现在单位签合同了,但没有
本人在烟台富士康工作然后离职后因个人原因把接触劳动合同书证明给丢了,但原单位不给补办,所以现在没法就业了。难道职工一辈子在富士康服务吗? 急急急!!!!!!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什么意思?能否具体举例说
你好: 我是个人小规模公司一共3人主要是给油田服务,项目是管线的封堵、带压开孔、穿路。我想给工人签一份意外和伤残的协议书和一份劳动合同书。谢谢帮忙
固定期合同到期后员工提出要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公司拒绝聘用员工如何赔偿
员工96年进入我司,08年1月1日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将于年底到期,员工提出签无固定期。公司则要求合同到期终止,不再聘用该员工。公司该如何赔偿?是否会被认定为“员工提出签无固定,公司未同意,视为公司已同意签订了无固定”从而导致公司违法解除了无固定的劳动合同,需要从96年开始给员工双倍的赔偿金
本人在烟台富士康工作然后辞职后因个人原因把劳动合同书给丢了,但原单位不给补办,
本人在烟台富士康工作今年4月份然后辞职后吧劳动合同丢失了 , 于今年的8.07号在烟台矢崎汽车配件有线公司工作 , 现在还没有签上合同, 矢崎这边的人资给我说 必须要 富士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当时签的合同档案 , 丢失的话去富士康补办 但是富士康那边不给补办 。 我现在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矢崎说还是签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