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中一套房子,但业主只有与开发商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证还没下来,通过公证的方法可以买吗?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房屋买受人有权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并针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吗?
您好!最近我认购了一套商品房,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可是合同是开发商之前早就已经拟定好的格式合同,而且那些可以选择的空白项都被开发商填好了,作为买受人我们就只有签字的份了。因为我对合同上面某些条款不同意,就提出要和开发商协商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可是开发商不同意,说商品房买卖合同都
开发商没按合同约定去房产部门办理登记。现在法院把被执行人的房产裁定给申请执行人,开发商不协助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并提出异议:一、没办权属登记的房产不许转让。二、面积差100平米(没权威部门认可)。三、开发商没义务协助。四、没办权属登记之前此房归开发商,任何人没权处置。
我想咨询一下房地产开发商给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规范合法的,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帮忙指出!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楼名称:****区工程 二、商品楼地址:***** 三、定购商品楼: #楼 单元 室 四、商品楼使用性质与建筑面积: 楼 平方米 五、商品楼价格:单价每平方米 元、合计
我在西安买的房子,是辛家坡村城中村改造的商品房,不是安置房,今年6月份已经交房了,合同还在开发商那里,没有到房管局,现在我想卖给朋友,但是开发商不给合同更名怎么啊?
我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合同中明确写明了商品房面积为120平米,但交房时面积为165平米,超出合同面积45平米,按江苏省商品房管理条例超出的3%的可以不付给开发商钱吗?
我的房子两年前已经交房回迁(之前签订了动迁补偿协议) 回迁前60平,回迁后我又增加50平商品房面积,共110平。 增加的商品房面积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目前回迁已经两年,但是产权无法办理,是开发商本身的原因。 已经确定,目前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补偿协议无法办理产权。 所以开发商要求重新签订补偿协议,
我从开发商手中买了一套住宅和车库,合同中对住宅公摊面积有约定,但车库合同中没有约定公摊面积,现按照合同约定面积开发上没有那么多交付,开发商说面积已公摊。请问此理由是否说的过去,还是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面积交付?面积少了,是否应该减少车库款?
对方的房子还在平地,对方也交了一部分定金,房子要明年底才能够竣工;我想买对方的房子,我如何签订合同才能够保证我的权利不受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