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意外身亡后,我爸和他弟协议将爷爷留下的地平分,村长为中间人。后我叔反悔,趁我家外出之时将我家的地留为己用。春节回家后,我爸将其种在我家地里的作物毁掉,并在两家地之间划清分界线。我叔知道后和我婶带着锄头芊到我家将我家的玻璃全部毁掉,并在我家大闹,推倒我家摩托车自行车并将锅碗瓢盆一应损坏。出事时我们全家都在,我哥和我爸与其大吵,双方欲动手时被大家拦住。 事后报警,警察来了后他俩已离开。警察的意思是这事只是涉及土地财产纠纷,要解决得打官司,就目前情况双方没打起来,而且财物损失不大,所以达不到拘留条件。最终警察前往对方家调解,不了了之。 在我们这个小县城里,事事以人情关系为重,打官司肯定不能解决,即便要解决也不知道得花多少钱。而且我叔一家蛮横不讲理,之前爷爷去世时我叔将我爷几乎全部财产据为己有,并且不赡养我奶奶。我爸将我奶奶接到我家住,其后双方还多次发生冲突。目前已断绝兄弟关系。 请有经验的朋友给个意见,这事怎么解决?不要说地不要了之类的话,要知道在农村一分地就是命根子,一分钱也是钱。 但是我们家没有打官司的精力,能不能讲点具体点的实际点的解决方法。就目前情况以擅闯民宅损坏他人财物的罪名报案,他们够不够拘留条件,而且这件事已经过去两天了如何解决
我所承包的农村荒地到期 进行拍卖时 没有拍到 荒地上有自己所建的厂房 现在的新承包人是否赔偿我现在所评估的损失 还是属于自己的损失 万分感谢
我的妈妈是供销社的老员工,供销社解体后我妈妈以她的工龄买断供销社的土地(还增加了一定金额,我们家是当地2组可买的以前供销社是当地1组)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供销社的老主任说有土地凭证。我爸妈急于建房也没有太多的追问。当我家准备动工是当地1组说我家没有土地证明不让我家做。我爸妈找供销社可他们并不出面进行协调
我的妈妈是供销社的老员工,供销社买断但没有钱支付员工多年的工资。所以以当时的空地(小组一组的地块)拿来出售买给我家(还增加了一定的金额)可当我爸妈准备开始建房时当地村民来闹事阻止我家建房。说是现在土地升值我们家要补差价。可当时供销社已买下当地(一组)的土地,也敬了当地的土地公(当年地块的拥有者将他们
我姓彭,前段时间我买了辆车,想将自家的花园整成停车场。为了不破坏左边邻居家的树,闹得不愉快,我决定只做一个水泥地面。水泥地面还没做好,左边邻居的一家三口就跑到我家来闹事,他家的男主人与他的儿子还拿着砖头,并且3个人对我进行人格上的侮辱和语言上的挑衅。(前段时间他家3口人也跟他家的另一边邻居为这类事情吵
我与某人是半年前合伙的,基于信任,行政财务都是归他掌管,我是甚少接触的,收款也是他经手,当我发现公司出现盈亏的时候,我就开始查账,发现他开出的发票收款人都是我的名字,但是合股以来我一直都没有接触过公司的账户的钱,及其收款,当我查出,他做假账,便要开始与合伙某人处理此事,经过多次找其他财务专员审核数据
我有一个问题请问律师:如有A地(是王某的地)跟B地(张某的地),但是之前由于王某家离A地较远离B 地较近,而张某家则离B 地较远A地较近,王某和张某正好有认识,于是两人决定把A地和B地交换管理,同时也表明说如有变动在自行要回自己的地,但都是口头表述没有合同;现国家要征收A地,张某却说A地是他的,对此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3年承包村上的机动地并一次性全部缴清承包款,承包期限为2008年--2017年,当时村委会只出具收据一份,收据上注明承包期限及承包地块。我已于2009年在承包的部分土地上建造大棚,2010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亲上任的村长要收回土地,在未经我方同意的情况下分包给其他村民,春耕时我已耕种,另承包的村民破坏我耕种的土地
《男女双方为二婚,结婚前协商各自分配各自的收入支出》因感情不和离婚 离婚判决书判定:女方欠男方兄弟人民币9000元(离婚前女方为给儿子找工作要求男方兄弟帮忙联系工作,欠男方兄弟9000元),夫妻共同财产分给女方蒙古包一顶,冰柜一个,截止目前女方以种种借口不还欠款。男女双方有共同草场3000亩(其中女方与女方
土地合法挂牌,土地合同已签署,土地款已经全部缴纳,但是邻村却提出土地划分界限不清,土地局又无原始签字资料,土地局无法处理,只能停止办理土地证,该类纠纷该如何合法解决?请高人指点,谢
在我家的旁边有一块空地,当时我们搬来的时候就在前面搭建了一个台面,用来做木活。刚一动土,当地城建上的就来让我们交钱,当时我们就交了钱办了证。现在我们把这个证给卖了,隔壁的两家就来向我们要钱,说什么地是他们的。每天就赌在我们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