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入职新公司,之后就怀孕,次年的3月开始休病假直到5月生产, 1.所在的公司申报的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 2.我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总计60000元 3.所休的产假是:98天+30天 我想问的问题是: 1.我能拿到的生育生活津贴是多少?
你好,我于2012年6月到该公司上班,当时公司承诺是满三个月试用期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五险,但是直到2013年4月才开始办理此事,我于2012年年底怀孕,预产期为2013年10月,如果按照生育险的保险办法,我将无法报销生产费用和生产期间的120天工资,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或者由单位报销我的生产费用和生产期间的工
请问是在哪一条法律的哪一个条文? 请专业的律师来回答, 不要只是回答可以或不可以 , 这个网站难道没有一个专业的律师可以回答的出来是哪一条法律吗? 竟然还有人敢回说 咨询某某部门 這樣的無意義的回答 , 那你这个律师是当假的吗? 沒有能力回答的就不要廢話留言了
由于单位给女员工买了生育险,告知产假期间的工资将不再发放,而是去社保单位领取生育津贴。请问生育津贴是不是在休完产假之后才能领取,可不可以在休产假期间按月领取?如果只能在休完产假后一次性领取的话,那休产假期间没收入岂不是很麻烦?
我想咨询一下,生育保险费用包括生育津贴的费用,可不可以在生完孩子第二个月,就全部报销。因为我现在所在的公司面临搬迁的问题,搬迁时间刚好在我预产期后一两个月,我想问生完孩子之后第二个月能不能马上将包括产假的补贴一起全部报销。
公司员工,基本工资1160,绩效工资390,司龄工资130,超产奖1000,月合计发放2680.员工休产假4个月,产假期间未发放工资、补助等。现公司从社保局领到4个月的生育津贴和补助2065元/月,共8260元。现应给该员工多少钱/月? 现应该给该员工发放产假4个月期间多少钱/月?
基于目前北京新的生育津贴核算标准,先由社保发放以用人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结算的生育津贴,因为这个数字和我的平均工资相差很多,会由单位补发差额,但是因为我的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占一半,之前公司给缴的生育保险是按照年平均工资缴纳的,也就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那么现在单位补发给我的差额是应该按照年
关于最新的生育津贴核算方法,将原有的按照本人当月保险缴费基数更改成了单位平均工资,如低于本人工资水平再由单位补发,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我当月的保险缴费基数算差额而不是保底工资?因为毕竟原来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不能因为制度变了就影响我福利的发放,就在我产假期间,公司还是按照我的保险缴费基数在扣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