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门村出现了2口人种7口人的地(原先7口人,前几年女嫁出,老的亡.就剩老两口,种7口人的地),还有8口人种4口人的地(两个儿子娶进两个媳妇生两个娃家上老两口8口人才种4口人的地).象这样地情况再我们着还很多,,从前年接任村支部书记以来,,来要求分地把门槛都快踩碎了,,可人口一直张,,死亡的嫁出的地又不能抽,土地面积有不会自己张,村里那有地分啊,我也向镇里反映过,可领导也没有好办法解决,, 我就是想问下,,土地30年不动,到底什么含义,,嫁出,死亡,也不可以抽地吗???
有这样一个案例: 某村将一山头承包给甲,甲因为某些事而没有用,也没种植什么。 乙则在几年后在这个山种上了一些植物,甲默认了,并且未收取地租。 十几年后,甲要收回这个山头的使用权,但是乙说这个山是它的,协商无用。 甲将这个山头上的植物烧了,改作它用,乙却将甲告上法院。 这个山是甲的还是乙的? 是甲的,
我准备购买一幢二手房,此房只有土地使用证,尚未办理房产证.请问购买后我如何将此房的土地使用证过户到我的名下?要交多少费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