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产权已过户的情况下),以后是否可以反悔(要回房子)?
我是温州永嘉的,农村的房子。当初我们家在地基审批时,共三间地基,其中有一间在地基审批时,填报了伯伯的名字。后来填地基,造房子都是我们自己家在弄(出钱),现在这些房子也是我们家一直在住着。我们家就是当时在批地基的时候用了他的名字,这些情况呢反正亲戚们都是知道的。 我伯伯以前当兵复员后,一直都在丽水
我的家庭状况是这样的:我是我父亲的前妻所生,现家庭成员有父亲,后母,后母和父亲所生的儿子,奶奶以及我。我们家于2004年拆迁,2008年年底分到一处3室一厅的公房以及用拆迁得来的前款买了一套2室一厅公房,一套用父亲及后母自己资金加拆迁得来的钱买的一室一厅的房子。我于房屋拆迁办公室查知,老房子的户主属于我爷爷。
原房屋属于承租房 承租人我父亲 有2个独立户口 我和我父亲一个 我大伯一个 后大伯入狱,户口迁出(1993年左右) 父亲于2000年左右,将该房买下,产权人父亲。 2008年大伯出狱,父亲同意其以独立户口形式报入我家 现由于拆迁,大伯以同住人及在未入狱之前户口在此为由,要求我父亲将产权分割给他一半。 问题:大伯
原小区拆迁,其中一位业主想在新小区建成之前,把将来偿还的面积,或者说偿还的那套房子卖出去。这种房子可以买吗? 如果可以买,有哪些注意事项,怎样保证这种交易的合法性? 谢谢!
房产预约买卖协议里无“买方可指定第三人作为产权过户人”的约定,是否可以要求卖方允许买方指定第三人
你好!各位律师 本人与卖方签署了一份房产预约买卖协议,并支付了定金和部分首付,现在即将需要去过户,本人需要指定一人作为最终过户人,但是这点遭遇卖方的拒绝,其理由是协议未做此约定。我想,原来以为只是一份预约买卖,最终要过户的那个人,我还不确定,即使确定,也不一定有空来签预约买卖。比如,我要过户给我的亲
卖房是统计局单位的 他们家分了一套房子 但是现在手里没有产权证 说得等着办 你说可以买吗 (我租他家房子有两年了) 如果买的话我们应该在合同中注明哪些问题啊,非常感谢
有朋友想转让自己单位的集资房,我想知道这种房能不能买,如果能买,房产证能顺利过户吗,房子还没有建,听朋友的意思是想直接把指标卖给我,交钱申请的时候写我的名字,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