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住在棚户区。去年改造。两家共用一个房产证,共计面积96平米。希望改造时分户,并且每家拿钱多加7-9个平米。但是区拆迁办不同意。这样我家没有同意搬迁。等到今年6月时拆迁办同意我们的请求了,限期七天拆迁。我家同意了,七天拆迁了并且签了协议。 10月份突然接到通知,到市经济问题办公室开会。到会时通知原来的协议不合理,不符合政策要求必须作废,需要签署新的协议,每家再加钱3-5万。市里比区里大,听市里的。因为住在棚户区都不富裕所以没去交钱就拖着了。但是很苦恼。 我家很不理解,已经签署的协议说作废就作废。我们该怎么办。原来的协议效力还有吗?
我家现在所居的房屋正面临棚户区改造范围,属于煤炭沉陷棚户区改造,我所居住的城区是通化矿务局八道江煤矿矿区,在80年代,为了解决家庭人口居住问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八道江煤矿审批,同意在主房前建筑附房住宅,矿区审批表审批意见为:如需矿区改造和市区规划,无条件拆除,目前由于所建筑的附房距离主房不够6米,按
问一下 我家的房子要动迁了 城市房屋拆迁棚户区没房照的20多年的老房子怎么回迁,按什么比例回迁,家有41.4平方米住房,回迁 楼房 最小面积是43平方米,我没有太高要求,自己家的住房多大就给我个多大的房子,这样合理吗? 拆迁的时候你要是不同意 就是拆迁办,公安局,一起强迁这样能保证我们公民的合法权益吗?为什么
我家的房子是06年新入户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今年国家为建铁路,要占小区中两栋房子。其中含我家。在提供给我们的补偿政策文件中参照的是棚户区改造政策。我们不是很理解,新房为什么要按棚户方案补偿?没有国家征用新房土地补偿的相关法律条文吗?我们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差价(06年人工费及装修材料费和2010年的差价),
面临棚户区改造拆迁。 家庭基本情况:三间房(一间有房产证、另一间经营小商店有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两个户口簿 问题一:换算面积,有房产证的给按1:1,无房产证的给按2:1,不知是否合理? 问题二:婆媳分开居住的想换两户是否合理?
我是佳木斯先锋路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户居民,回迁按合同应该给我安置90平米3楼,可是他们以没有为借口要给我6楼,要不就给我75平米的,我不干,开发商不履行合同,我听说不少被拆迁户自己掏了2万块钱好处费要了好楼层,我不甘心我和开发商签的合同就不如钱来得快吗,我想问一问我和开发商签的合同受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不知
2007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直拖到2013年才开始拆迁,请问拆迁补偿适用老条款,还是新条款?
2007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直拖到2013年才开始拆迁,请问拆迁补偿适用老条款,还是新条款? 本身自己现在的房屋高度是3米8,开发商盖好之后的房屋高度是2米8,这个差价如何补偿? 现在政府通过涉及到拆迁的业户的单位领导,找业户谈话,要求尽快签协议,这样合法吗?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现在我的房子要拆迁,是棚户区改造,有土地证,准建证,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要拆迁麻烦没有房产证拆迁对赔偿有影响吗?或者对别的什么有影响吗?谢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