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关于房屋纠纷的问题。我在7月底在朝阳买了个二手房是通过中介做的,原先签的协议付款方式是全款,分4期款项支付给卖家,合同约定如果预期按未付款的万分之5给付,但是8月1日起,北京出资金监管规定了,我无法分期付款,所以除了资金监管那部分前我是在第一次约定时间给对方,剩下的是最后约定日前打到监管账户的,请问下,原来签的分期付款协议是否有效,我是不是要付延期付款费用
将首付先给卖家急用然后由卖家将首付打进资金监管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在中介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并支付了一万元定金,在现如今的过户政策下(首付和贷款都需打进房管局资金监管才能过户),房主因急用而自己的钱暂时取不出来,于是房主要求我们先将首付打给他然后再由他负责资金监管将首付打进房管局资金监管,并约定如果房主不按约定时间将我们付给他的首付打进资金监管的话就双倍退
在一份要签署的购房合同上看到一条附加条例, 第7条,甲乙双方共同至普陀区交易中心过户当日,甲方须收到除尾款以外的全部房款,并见到银行审批通过的贷款合同。 他并没有说如果未见到贷款合同,或未收到除尾款以外的全部房款的情况下应该如何,那这样的话,是不是可以有不同的解释,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当天必须过户了呢
合同条款如下: 6. 终止和违约 6.1 在合同期内,如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采用书面形式。并在获得另一方书面确认后,合同才可终止。 6.2 任何一方在出现以下情况时视为违约: a.)出现违反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行为,并对双方的合作造成不可补救的影响。
买的单位统建房,此房产属于奶奶,五年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此房没有房产证),奶奶将此房产赠与孙子,如果奶奶在未过户期间病故,那么奶奶的子女是否能继承此房产(奶奶有3个儿子)。孙子是否有权处理此房产和办理过户手续。
买方不具买房资格,因为户口未迁入,同时养老保险不满一年,属于限购,这种情况下,合同是否有效?
9.8日签订合同,约定买方10.31日前过户,结果11月6日买方仍未迁入户口,因此不能落户。但合同约定1.10.31前过户,2.具体过户时间以买方户口迁入为准。 现在我想解约。请问合同是否有效?
我要买一块剩余十年的养殖地,地上有建筑物,卖家男方已死亡,女方要将其卖掉,男方父母是否有权干涉儿媳妇把此财产卖掉?儿媳妇如果擅自把养殖地卖掉,我与女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在无效的情况下我应该走怎样的程序?不知哪位律师能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我要买一块剩余十年的养殖地,地上有建筑物,卖家男方已死亡,女方要将其卖掉,男方父母是否有权干涉儿媳妇把此财产卖掉?儿媳妇如果擅自把养殖地卖掉,我与女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在无效的情况下我应该走怎样的程序?不知哪位律师能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请问代理与经销总部签订的合同 只有在合同封面上有其公司盖章,里面的内容都没盖章 而且甲方只是打印上签上了其公司名 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2013年5月递交给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诉状,诉与大连开发区马桥子街道签署的《动迁协议》为无效合同,诉讼理由马桥街道是国家一级政府派出机构,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我认为马桥子街道没有资格与我签订动迁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因此马桥子街道也无权把其所谓的合同权利义务转移给海汇房地产公司。 2013年10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