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为企业高管,{无合同}工作两月后辞职,开始口头协议年薪10万元,现在老板不给一分钱工资。
在公司工作4个月,因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已经仲裁公司。但是9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去领工资的时候收条上不让写9月工资 ,非要写劳务报酬。这样的话还会有经济赔偿吗? 收条上只写了收到某某公司的劳务报酬 和 日期 没有署名
甘肃省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是不是按照2012年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9463 元/年? 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是不是按照这个标准算?具体每天多少钱?
我们一共六人,在上海昌硕打了两个月的工,正常离职后发的工资平均每人少了1000-1500元不等,我们是派遣公司进去的,派遣公司也没有对我们说,派遣员工离职会被扣钱,离职回家后才被通知到派遣员工会被扣工资(昌硕扣的工资),我们觉得我们的血汗钱被扣的莫名其妙,请问谁该为我们的损失负责?我们应该如何维权?谢谢
你好,我们是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的学生 ,听说 “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即公司不代缴五险一金)的或者根本没有合同可言的临时雇佣,劳动者所得的是劳务报酬,按税法规定,劳务报酬以800元每月为界,超过800元就要报税,超过部分按20%报税 ” ,是这样吗?
我在无锡一家厦门的公司应聘了储备干部一职,签订了劳动合同,第一个月结束后我辞职不做了,人资的人在给我算工资的时候,说我要扣百分之二十的劳务报酬税,我想问问这个税应该扣吗?那个月的工资是按小时工的钱给我发的,一个小时13块。
我在一个科研机构兼职上课 他们说课时费一学期结算一次 但是这样的话 貌似税要多很多 (因为这样相当于后几个月没有每个月免除800的免税额) 请问他们这么做是合法的吗? 劳务报酬结算的周期应该是月还是法律没有同意规定?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