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朋友公司是经营食品的,朋友是法人,企业2006年成立注册50万但实际资产评估有2200万元,他向3各银行分别以公司房产抵押和担保的形式贷款1800万元,向17位个人借款1100万元,多的200万少的有几万,部分欠条有加盖公章,和他妻子签字。向个人借款都在偿还,(还有1100万没还清,利息15-35不等),但借款都用于公司经营和还款。还存在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混用,现在面临资不抵债无钱还款。快要被人家起诉了。我想问的问题是1:这种情况法人是非法集资吗会判刑几年,2:他妻子只负责给他记个人账户借款,还款和业务来往流水账,会被判刑吗,3.当时和银行贷款时报的是用于公司流动资金,但部分还账了。破产还债不能全部偿还,该怎么办。
我借钱给一家企业,与业务上没有一点关系的,但是这家企业后来对外宣布破产了,法人曾有一辆宝马汽车。我作为低债开了回来,但这辆车子法人是按揭买的,我开来的时候,他按揭也还有,现在这车能做如何处理?如何我开出去又将会如何?谢谢。
我是做废铁生意的,我在2005年和河北某钢长一直供货,后由于企业扩建等原因,由于资金紧张拖欠废钢款十几万已经四五年了,后又因为金融风暴打击钢厂面临破产。于2010年审请破产?我该怎么办?请问企业所欠废钢款还会给我吗?
及全部账册、文书、资料、印章、营业执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 是否这个破产程序就无法进行清算?(前提是:这个公司下落不明,其实账册就在大股东实质控制人手上,二股东对法院的电话接了,不去法院,法院也不知二股东住在哪,找不着人这种情况下) 这时破产管理人是否就向法院写个报名,因股东不提交会计账册,导致
公司原是由集团投资创办的,法人也是集团董事长,但由于我司多年亏损,上周集团决定不给予投资,我公司领导层的意思是他们自己接手,但由于公司没钱,给员工两条路走,一条是从宣布此事的上个月开始就支付上海最低保障工资1620.我司是15号发工资,这样算来,宣布此事前已经45天没发工资了,另外一条路他们也没说,其实大家
公司原是由集团投资创办的,法人也是集团董事长,但由于我司多年亏损,上周集团决定不给予投资,我公司领导层的意思是他们自己接手,但由于公司没钱,给员工两条路走,一条是从宣布此事的上个月开始就支付上海最低保障工资1620.我司是15号发工资,这样算来,宣布此事前已经45天没发工资了,另外一条路他们也没说,其实大家
我的母亲1997年单位就不发工资,一直到退休都是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金(2007退休)于前年因病去世,今年单位破产我想问破产赔偿是不是有我母亲一份
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的公司存在债务问题,现需要银行贷款,但由于现在的法人(我的老板)信用记录不好,贷款卡办不下来,现在需要更换我作为法人,我是公司普通员工,请问,1、变更后我是否需要承担所有公司债务,如果贷款顺利下来,贷款金额是否也是我需要承担的债务?2、如果公司倒闭,我是否需要提供个人财产去弥补债务
我是一名已成年但还没独立的在读大学生.我名下有一套父母为我购买的房产是做我的名字(目前房产还在还银行的按揭).如果父母的企业破产产生的债务或民间的借贷会不会对我或我的房产产生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