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因公司强制我与因关系进入公司的同事换岗,期间共在公司服务七年,无法再次忍受公司领导对我的不尊重及强逼以公司未足额缴纳保险(2006年-2007年)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仲裁。仲裁中公司全权代理人承认了我的工作期限(包括08年1月至09年6月安排我们与劳动公司签订合同的工龄),并在十月仲裁裁决公司赔偿我工龄费、工休假工资、12年4月工资及公司未在15日内归还养老手册、失业手册及解除证明未领取的失业双倍赔偿。公司不服且也不愿支付工资以外的赔偿金上诉柳南法院,因公司做的关系,我败诉一审,但驳回公司上诉不应支付我双倍失业金的诉求,13年5月我不服上诉中院,现二审已完结,同样二审败诉维持原判。
因为我们这样的普通老百姓无能力做关系,也不懂各种法院程序,更害怕公司再次使出嚣张招数,所以想问问,仲裁裁下的双倍失业金在法院不受理并驳回的情况下,我是否还可以让公司支付赔偿?如果可以该如何执行?在什么期限内执行?
万分感谢您!望能尽快回复!
如果可以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单位是否还可以复议或诉讼?
首先万分感谢您在百忙中给予我的帮助和支持. 2013年8月我父亲去世了,我是父亲唯一的孩子,我的母亲健在,我的父母在2000年时离异.我的奶奶健在,爷爷于2006年去世. 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因为我父亲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给予报销一部分,2013年11月街道把报销的银行存折发到我们手里,我去银行提取时银行工作人员说要有公证书才能提
我公司在外地有家控股子公司,该公司自行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该子公司面临解散,请问我公司有义务安置子公司的员工或给予经济补偿吗?谢谢。
执行局判了第一个执行支付后,又有五人申请支付令,按原来是排队先执行完首位后,依次再执行后五人。但福贡法院执行局说:现在有新规定,首个与后五人一起,共六人按借款总额比例分被申请人3000元工资支付申请人。请问:第一位与后五个按比例执行可以吗?因为第一人强制执行已经生效,后面来的应该等执行完第一个后,再执行
你好,我公司是某集团下属公司。集团因为是非法集资被经侦查封了所有资产案件正在处理中还没结果。我们公司没涉及融资,我们是公司正规员工,公司拖欠我们工资仲裁我们赢了,现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资产已经被经侦冻结。我想问一下我们怎样才能强制执行了。我个人觉得非法融资的受害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们的应该是可以执行
双方都是农村户口,头一胎是女孩,第二胎没到法定年龄,今年25周岁,过年26周岁,孩子是过年生,这样属不属于到了法定年龄,如果没到要罚多少钱,我是辽宁省大石桥市农村的
借款人与担保人合伙骗我钱,共借我400多万。后来我发现他们把这笔钱隐藏不还。我起诉后,于2012年11月胜诉.今年1月我申请强制执行。当时申请强制执行他们的工资和房产。10个多月来,我多次催问,执行局每次都说工资已封,房子正在办理。今天我再次催问,执行局突然说,原来封的工资账户没钱,真正工资账户还在他们手中,强
刚买的新车,还没有录保险,因为老太太横穿马路,结果车撞到老太太的电动车后尾,导致老太太摔倒在地,当时因为看着没有什么问题没有报警,把老太太送到医院后,肩膀有点骨折,对方家人报警,一直拖着不肯出院,说要一直养好在出院,这样的话,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