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有关失业金执行的问题
有关失业金执行的问题 去年五月因公司强制我与因关系进入公司的同事换岗,期间共在公司服务七年,无法再次忍受公司领导对我的不尊重及强逼以公司未足额缴纳保险(2006年-2007年)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仲裁。仲裁中公司全权代理人承认了我的工作期限(包括08年1月至09年6月安排我们与劳动公司签订合同的工龄),并在十月仲裁裁决公司赔偿我工龄费、工休假工资、12年4月工资及公司未在15日内归还养老手册、失业手册及解除证明未领取的失业双倍赔偿。公司不服且也不愿支付工资以外的赔偿金上诉柳南法院,因公司做的关系,我败诉一审,但驳回公司上诉不应支付我双倍失业金的诉求,13年5月我不服上诉中院,现二审已完结,同样二审败诉维持原判。
因为我们这样的普通老百姓无能力做关系,也不懂各种法院程序,更害怕公司再次使出嚣张招数,所以想问问,仲裁裁下的双倍失业金在法院不受理并驳回的情况下,我是否还可以让公司支付赔偿?如果可以该如何执行?在什么期限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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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gtw……(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3-11-09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