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住单位直管公房于80年代建成,90年代房改时教育局认为不好管理不给房改,住户均按每平米100元(此标准为93年缴交购房款的标准)进行租住。现由于教育部门要进行资源整合要对住房进行拆迁,教育局说因是公房且为内部资源整合,要求住户无条件搬出不按房改政策给以补偿,也没有进行规划公示,住户们能要求政府按拆迁法公开有关信息并按房改政策对住户进行安置或补偿。
我住在单位宿舍十几年了,现在要拆迁,这宿舍的产权是属单位,我又不是单位的在编人员,是社保合同工,请问我是否能跟在编职工一样得到补补偿
租住单位房子30多看现在要拆迁,厂房管未签订补偿合同要求搬迁是否合法?
是这样的我们家居住的房子是父亲单位上50年代修建的老平房,是以我们每月付房租水电的形式租住的住了30年了,现在这个房屋面临政府修路拆迁,单位的房管部门要求我们搬离房屋,叫我们签订一个搬迁合同,合同上写的是要求我们在多少号以前搬出,搬出后自己解决租房问题每月支付我们300元过渡费,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我们向单
1974在乡水电站参加工作,2000年,所工作的乡和另外一个乡合并,人员裁并,我被辞退,并无任何书面材料。现在我可否要求原单位进行补偿。
我结婚后我们一直租住单位的房子,我们自己没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现在要面临拆迁,现在房子租给别人,请问怎样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
我爸爸1994年9月从马鞍山十七冶金工程公司办理提前退休,户口迁往上海参与上海的私房分配,单位以此为由无条件收走了我爸爸的住房,当时是福利房(没有产权),现在单位不仅不给任何补偿而且不算爸爸是无房户,请问该怎样获得应有的权利,是否可以起诉单位要求补偿,要求何种补偿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外地来沪人员,城镇户口,在现单位工作近十年,2010年9月才开始缴纳社保(此前交的是综合保险,但却是在我进公司半年后才为我缴纳的,之前缺的半年左右的也一直未补)以及公积金,且都是按最低缴纳,远低于我的工资,且我还发现单位违法将我的个人信息为其兄弟单位作避税所用,即我竟然收到两份个
我在一建筑公司工作,九十年代单位提议职工集资建房,我是其中一员,但因为当时条件不允许,我们拿不到房产证,只有一张集资的单据,现在公司土地被拍卖,要求我们搬迁,请问我们该如何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