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仅凭一组照片,且认定的超速地点为“集商公路”并未载明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地点,照片上没有明显有效的参照物证明本人车辆在事发地,更不能证明车辆是在设置了限速标志的道路区间内,就此认定超速正确吗?同时,到目前时隔3个月交警队没有任何方式的告知,程序合法吗?我想提起诉讼,这官司能赢吗?希望得到您的指点和帮助,谢谢!
尊敬的领导: 我是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莲花池社区居民柯愈义。事因我儿柯华杰于2009年元月28日早晨5时10分许骑摩托车带着我侄儿柯昌花行至兴国大道面粉厂路段时与突然从左岔道横冲过来的一辆小轿车(其属借道行驶)相撞。当时使俩孩子头部重伤昏迷和失去记忆一个月有余(现已均被定位八级伤残)。事发后,阳新县公
刘律师好;我2010年8月16日晚上11点在汉口常青路复兴五村[华安里社区]。因喝酒后一人驾驶朋友的踏板摩托在社区里回家[也在社区里]。当时下雨,天黑,与对方来的一电动车相擦,撞到逆向停放在社区里的一货车尾部。自己颅内出血。医治前后要十几万。交警来后判定电动车和货车无责任。我无怨言,可交警处罚书上却说我在红旗渠
我与2011年3月10日在石河子幸福路{温州地下街路口}驾驶正三轮摩托车,由东向西方向,在三江公司路口右拐,正好红灯,车停在右边的人行道.对面的特警[没有穿交警制服]招呼我停到路边.以实施机动车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罚.[代码:1345];以道路安全法38条规定.根据道路安全法90条处以200元罚款,记三分. 因为旁边有车,我已经
交通道路测速没按规定在2公里外设立测速标志造成我超速205我是否可以免除处罚
交通道路测速没按规定在2公里外设立测速标志造成我超速205我是否可以免除处罚 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就规定一般公路有一条中心线最高限速为70公里,而这条乡村公路却变成了限速60公里,我行驶速度72公里他说我超速20%,按照标准超速20%一般公路罚款150元扣3分。可笑的是交警给我的处罚按超速10%-20%,罚款50元了事,唉。。。
2011年10月29日11点半左右,我到镇市场赶集,当时市场人流密集我推自行车至市场门口。由于后面人推挤车子向前倾,当时一个妇女转过来说我碰到她,我当时说没碰到,由于推挤并不知道是否碰到,但自己当时做了解释,我们两人便在市场门口争吵起来。就在这时妇女的哥哥上来,先用手掐住我的脖子,我将哥哥的手拨开后,被他再次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公安机关对我作出的行政决定(拘留7天),由于违法事实一栏写的过于偏激,所以我不服决定没有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后来他们直接把我送进拘留所拘留了7天。请问这符合法律程序吗,我出来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吗?谢谢
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
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
交警对当事人处罚时,使用去年的行政处罚书,但罚款项目标示扣6分。但是今年的新法规规定该项目应扣12分,请问当事人应按6分还是12分接受处罚,如果扣12分,当事人可不可以复议或诉讼,会否支持扣6分。另外,该处罚会不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撤销,再重新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