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本县教育局2007年招录考取的教师,招考的简章上明确的标明被选招的教师,与用人学校签订三年的聘任合同,聘期工资每月900元,另外按每人每月100元建立专项奖励资金,聘任期间为其交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上开支有县财政支付。三年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继续聘任的,签订聘任合同,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参照在编被聘教师待遇执行。 但是2013年11月开始就让我们补交前三年试用期期间的养老保险,得交一万元左右,社保说不补交的话,要停缴我们的下月养老保险钱。 这样的钱合理吗?我们这种情况的有好几百人呢,我们该怎么办,我们都很着急?
我从03年毕业后就在事业单位以临时工的形式聘用,档案一直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也没有交任何的保险,去年正式转为带编人员,单位今年让我补交03年--07年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断档补交单,我以前没有交过, 补交要个人缴纳全部的费用,五年加起来要两万左右,如不交的话,会不会影响工龄及工资和职称。那我补交这钱合算吗? 我
我从03年毕业后就在事业单位以临时工的形式聘用,档案一直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也没有交任何的保险,去年正式转为带编人员,单位今年让我补交03年--07年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断档补交单,我以前没有交过, 补交要个人缴纳全部的费用,五年加起来要两万左右,如不交的话,会不会影响工龄及工资和职称。那我补交这钱合算吗? 我
我父母亲已过五十周岁,农村户口,以前没买过任何保险。现在可以补交保险金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吗?大概要补交多少钱?
我是1987年参加工作的,是小学教师,属于聘用干部,单位92年开始交社保,95年我由原单位调入本地工作,一直有交社保,去年当地教育局说要补交我工作至92年期间的养老保险金1万多元,当地的聘用教师单位承担的部分教育局给出了,可我是外地调入的,教育局不给出,要我个人完全承担这笔金额,请问这笔金额该由我个人出吗?
我是2000年的下岗职工,由于无工作经济十分困难,从下岗后就一直未续交养老保险。现经过多年奋斗积攒了一些钱想把欠费续上,但又不知应当怎样交,希知道续交详情。
女,在某公司工作了17年,公司在06年上半年以前从没有为我们交过养老保险,公司开始给我们交养老保险,之前的9年半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为我们补交那些年的养老保险呢?谢谢
之前老人已经告我不养老,,但是我们私下写了一份协议书,我按照协议书的义务做到了,但是老人还没撤诉,明天我去人民检查院,是不是不能按这份协议走下去了?我是不是要拿双份的养老金呢?还有就是这份协议起作用么? 协议书与判决相比较那一个更胜一筹?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