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签署了赠与协议以后把房产的产权全部转移到你父亲一个人名下。但我父亲过世了`我家里还有一个大伯(
我奶奶签署了赠与协议以后把房产的产权全部转移到你父亲一个人名下。但我父亲过世了`我家里还有一个大伯(我父亲的哥哥)`我`我母亲和我奶奶``那现在房子该怎样继承??`赠与的手续已经全部弄好了``
2007年,我和我先生婚前在深圳联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09年结的婚),产权各50%,目前有按揭,现在想把房屋产权过户到一个人名下,请问需要哪些手续,手续费用多少?到哪里办理?是否要把贷款还清才可以办理?谢谢
情况是:因为政策的原因,房子必须写户主本人的名字,也就是我老公的父亲,但是房款是我们夫妻掏的。为了将来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想写个协议,来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旁人无权处置干预。但是买房时所优惠的部分房款也就是18000元,也要还给老公的父亲。还有关于政策结束后过户的问题。这个协议应该怎么写,
对方将在外地的房产虚假买卖给儿子,然后儿子将房子再次卖出,现在有两种说法。 一、掌握证据,到房产所在地法院打撤销,这可能涉及到要在外地的法院另行起诉。 二、掌握证据,直接追加他儿子为被执行人。 我非常想用第二种方式,但是不知道是否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我在一些网上看过具体用第二种方式的案例,如果有可能
您好,如果我以个人房产入股成立公司。在房产价值由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是否应该办理产权转移相关手续?如果需要,税率是多少?谢谢!
夫妻双方离婚时,口头协议将房产归为子女,后因夫妻一方在婚前有债务纠纷,如今影响到房产,房产被法院冻结,有可能造成房产被法院拍卖的可能,该怎么办
2009年我结婚购置婚房,有10万元贷款,在2009年年末我的父母离婚,因为父亲婚外生子,父亲跟我母亲协议离婚,并将父母名下一户房子(没办理产权证门市房)协议给我作为还贷用,2010年母亲独自出资为我支付了全部贷款,我将门市房以买卖协议的方式卖给了我的母亲。现在母亲提出想将门市房赠送给我,我担心父亲反悔向我讨要当
我在2000年左右由法院协议离婚,之后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因为个人原因,把离婚协议书弄丢了。所以我在派出所的户籍上面还是已婚,配偶还是前妻。前不久我购买了一套住房,当时没有在意,购房协议上面的配偶姓名写的还是前妻,但是因为不知道她身份证号码,所以没写身份证号码。请问律师:1.因为实际早就已经离婚,办理
离婚协议上注明妻抚养儿子并分得房子,男方获赔偿。离婚十年后办理房产转移时被告知,前夫仍拥有房子的产权
房屋是女方单集资房后买下产权、房产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离婚时按当时的市场价将房屋分为三份 女方抚养儿子并继续拥有房屋 男方获得房价三分之一的赔偿。不知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总之在女方不知情的状态下,偷偷拿走了房产证和国土证。当女方发现后多次向男方交涉,男方回答说:此举是为了保障儿子的权宜,他担心将来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