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1月2日,在四会新风路格力电器路段右拐上格力门前车位停车(粤Y牌)。在后轮也正上路基进车位时,被一骑自行车妇女给撞到右后门,后该妇女身体不支,左脚踏进我右后轮下,随之发生后轮压到对方的脚掌。经我报警,我车被扣,并送对方去医院检查,并支付了当天的治疗费用。主治医生说,无大碍,3天治疗及可。我车全保。现对方及交警都要求我在医疗费之外额外赔偿一笔费用。合理吗?特别是现在事故认定书还未出,交警就主动对双方如此说。另:今天双方都已到交警队做完笔录,请问,什么时候可出认定书,并怎样操作及时间内可以拿到车。谢谢 PS:我现已去过交警队4次了
下班途中骑电动车,途经园区星湖街松江路时,停在非机动车道等红灯,被右拐的工程车(挖土机)撞断两根腿骨,交警说我等红灯时有点越线,而我认为挖土机是不能在马路上直接行驶的,现在责任认定还没有出来,公司催着我要办理工伤认定,如果交警大队判定我负有轻微责任,那么我的工伤认定是否能被批准?
2010年10月7日下午1点10分梁玉党骑电车带孩儿到内乡县上班、上学,行至312国道由东往西第一个进入城区岔路口,梁玉党看 左前道长距离没有车辆,后边车辆慢速行驶,足以满足左拐进入城区公路,可就在将要驶出312国道时,左后方驶来一辆长挂车挡住去路,梁玉党当即刹车——一无所知…… 这起交通事故,造成梁玉党所骑电
一辆农用货车由北向南行驶,需要加油,在离加油站进口10米左右的时候(加油站进口在路左边),占用左道准备进加油站,突然有一辆轿车由南向北驶来,与农用车顶头停下,这时轿车后方,有一辆摩托车(车主带了一个人)超过轿车,撞在农用车右前轮,造成摩托车国主与所带的人一死一伤,(摩托车属三无车辆),交通故事责任如何
事实与理由:2010年11月20日申请人驾驶的闽0780471号拖拉机与姚锡林驾驶的赣E0700DF从建阳往武夷山方向行驶,途经肇事地段(将口镇政府门前交叉路口),申请人驾驶的拖拉机掉头转至中线偏右点,姚锡林快速超速超车,致两车相刮,造成乘其摩托车的另一人(李朋隆)受伤的交通事故。这次交通事故建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申请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
我方将车子因车后轮轴损坏,将车辆停放在公路右侧修理,未修好后,采取了在车辆前后方堆放树枝的措施后离开,晚上有人骑两轮摩托车载人,碰撞车子尾部,造成2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死者,当日无证且未戴安全头盔.在醉酒后超速驾驶,.我想咨询应该怎么做出比较公平的判决!!
我老公开摩托车被小车撞到对方是醉酒驶车转弯时没打转向灯三个月后交警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可一个星期后要我们拿过去改责任重新定请问交警可以改吗?我不同意可不可以改
我有一亲戚在塘步驾驶摩托车行驶时,与两架(一架为贵港车)和(一架为深圳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其父亲受伤。但交警认定为摩托车主要责任人‘摩托车主要承担40%的责任:另外两部车的车主各承担30%的责任。现在摩托车伤员还在医院接受治疗。请问现在可以向另外两个车的车主索取赔偿吗?点样索取?交通认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