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和村民和村委会签订了开采石头合同。并且已经赔付了清苗费。请问可以进行开采石头吗?荒山马上就要征用。
我于01年从山东省章丘市官庄乡矿井村竞拍获得一片荒山的承包权,承包期是30年,承包费一次已缴清,有合同且已公正,合同规定搞种植养殖。今年3月中旬淄博某公司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在我们承包的荒山上建起了石料场。据知情认识讲:该公司已通过金钱打通章丘政府的关系,搞到了开采证并将我们承包的荒山划归其开采区(
我们村有块地(由各村民个开垦出来的属自流地的那种)在1997年时经各村民同意将地由一开采商开采(沙石
我们村有块地(由各村民个开垦出来的属自流地的那种)在1997年时经各村民同意将地由一开采商开采(沙石)但在2000年时沙石已经开采完,其开采商在当时开采的土地上面种树和建设房屋.养鱼池,现在村民想集体要回当时开垦的土地,因为设计到问题有点复杂,所以请帮我们分析下。1.土地权限归谁,依据是什么2.开采商是否有使用
村委在未经村民同意下把我村荒山以非常低的价(承包期为50年,)全部承包出去,有幸得到合同看到,有的荒山才为头十元一年,我想太夸张了吧,也许村委在其中私自贪污了那么一点钱吧,并且村民从未知晓,在村民的利益被承包方侵害时才以得知,我想请问村委是否合法,以及合同是否有效,村民怎样才能维护和自己的利益不被侵犯
我将自己承租的农村荒山转租给别人,现在国家修路占用,租地者向我要求赔偿损失.请问合不合理
我将自己承租的农村荒山转租给别人,现在国家修路占用,租地者向我要求赔偿损失.请问合不合理
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在13号楼西单元自来水管井前立起几块大石头,据我的车库门前有三米,进出车辆十分不方便,我已将现场进行拍照,并找到物业公司交涉,对方称,是103业主出钱让立的石头,让我去找103业主交涉,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