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上诉诉求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话,是二审法院根据诉状直接裁决重审,还是需开庭后再裁决重审?
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中院,被中院发回重审,到原法院判我胜诉,对方不服的情况下,他要到哪一级法院上诉
我的案件是一起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我们是经过调解离的婚,当初离婚是女方起诉的我,在调解书执行完毕后,她又以不知道告我有公积金和房补为理由要求再次分割,区级法院判她胜诉,我不服判决上诉到中法,并提供了确凿的证据证明她的上诉理由是不成立的.中法依法裁定发回重审,区级经合议庭审理后判我胜诉,如果对方不服,应该上诉到哪
再审维持后,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可否依照一审再审裁判文书的格式制作判决书
刑事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申诉,中院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原审法院再审维持,原审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又撤销原判,裁定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再次审理后,应按照何种程序审理,法律文书按照何种格式制作?
发现新证据后,是向二审法院上诉?还是要求原一审法院再立案改判?
收到法院判决后,在15天內或者在2年之内,如发现了新证据,是向二审法院上诉?还是直接要求原一审法院再立案改判?
遗产纠纷案一审判决后,如果上诉到中院,中院能否“发回重审”?
中院有几种判决“比如,1。维持原判,2。中院改判,3。发回重审。谢谢。
二审直接把一审的判决撤销,没有发回重审和改判!这样做可以吗?
我们一审和二审都是被告 一审判决如下: 原告张某某要求确认原告有权居住上海市黄浦区**室东间房屋;要求判令被告某某不得妨碍原告居住上海市黄浦区**室东间房屋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审裁定如下: 一,撤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2)黄浦民四(民)初字第1069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张某某撤回起诉
您好!我想问的问题是:我是原告,一审我胜诉了,被告上诉至中院,中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律程序,发回重审,重审后又改判原告我败了,请问您我现在怎么办?具体情况是:我原告代销被告代理的品牌并用原告的账户经营,后被告人认为我经营的地区赢利多,就强行中止了我原告的经营点,又因为原告的每月销售额
二审法院以民诉法第170条(四)上面内容和183条为所谓的“法律依据”,伪造遗漏当事人(所述的当事人在15年前已离家出走至今无音信,对此,一审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时已取证确认,二审法院也已在第一次审理此案时确认),拒不执行170条(四)下面“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的规定,再次将二审的案件裁定为“发回重审
我是原告女方,我以感情不和起诉离婚 但被告不同意 所以一审很有可能不判离 那我会上诉,那一审到二审期间半年, 女方住房困难(父母家3人30P),要求出钱拿房子 如果对方带着父母来霸占我们夫妻共同名下的房子,不让我住,或者骚扰我正常生活,我怎么维权? (目前,几个月了,他根本不和我住婚房,一直住父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