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妇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随对方抚养,再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属于第几胎?如果是在职人员,纪委会如何处理?我查其他省的政策,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二胎,在我省不允许生育。如果要处理,不是应该按第二胎处理吗?在我们这如果要按计划外三胎进行处理,我是否可以提起诉讼?能否得到支持?
一方未育,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判给对方后再婚生育,请问这属于超生吗?要罚款吗?
您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8修正)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再婚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未育,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已生育过两个子女的;问题是当是当地没有关注相关信息,不知道这种情况生育小孩子还要经过批准,现在小孩子已经出生,但是上户口的时候才得到
这个小孩未出生时父亲就死亡,后来母亲离家再婚并生育一子女,她由祖父养大,户籍在祖父处,她能算独生子女吗?现在她已有20多岁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与北京人再婚后,我的子女可否户口进京,我与北京籍爱人(未生育)可否再生育?
我是外地籍男士,离异,有一8岁女儿监护权归我,现我想与北京籍女子结婚,她离异,无子女(未生育),想请问婚后,我的女儿可否户口进京,需要多久?我两可否再生育一子女?盼复!感谢!
男方上次婚姻有生育一个女儿,离婚后女儿归前妻监护;女方上次婚姻没有子女,我们要生育孩子是否就是需要再生育申请呢? 男女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农村青年,男方没有结过婚,女方曾有一次婚史,并且婚后曾生育过2个儿子。后女方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2个孩子一人各判一个。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未婚男和离婚女重新组合家庭,女方还能再生育小孩吗?谢谢!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可以再要一
我和老公都是河北人,是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可以再要一个孩子吗
再婚后生育子女已经随生父入京籍,妻与前夫生子是否还可虽继父入京
我京籍,与爱人(外地户籍)2006年登记结婚,结婚时我是再婚无子女,妻子是再婚身边有一子(2周岁),婚后于2007年育有一女并按有关政策落入我的户籍所在地。现在全家居住在北京,有固定住所,继子也已经在北京上小学,继子户口是否还有可能随继父落户京籍。
父母再婚,子女购买房产赠予父母,如何操作才能让房产属于父母个人财产,而非再婚共同财产?
父母再婚,子女购买房产赠予父母,准备房本写父母的名字,如何操作才能让房产只属于父母个人财产,而非再婚共同财产? 需要什么手续以及什么样的文件才有法律效力?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