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共有两方以一方名誉租的2式户,现另一方要退房赔违约金,问题是我想一直租到合同到期,如果他们赔钱的话,我的按金也没了,可我没违约呀,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呀,急!!!!!
我们甲乙双方签完合同后,中介不让我们乙方装修,骗我们说甲方不出租了,其实是中介想要那个房,现在我们找他们事,他们又说你们装你们的,跟他们没有关系,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可以向他要赔偿嘛?
我们甲乙双方签完合同后,中介不让我们乙方装修,骗我们说甲方不出租了,其实是中介想要那个房,现在我们找他们事,他们又说你们装你们的,跟他们没有关系,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可以向他要赔偿嘛?
你好律师 前几天我租了一个房子 是第一次租房 那天房主带我去看房 她说她有事 很着急 就看了10分钟 没仔细看 我就把给了她半年的钱 也签了合同 但第二天我再去看房 发现很多细节不满意 房子要给老人住 需要好点的环境 所以我想不租了 但房主不同意 可是正常不是给违约金就可以不租的么 但合同上没写违约金的事 我可以
各位大师,情况是这样的 和一二手房东签了房屋租赁合同,(他给我看了他和中介的租房合同,当时没注意他是否权对外出租),当场签了租房合同,签订合同的起始日期就是当天。回家后,马上就电话告知不租他房了。我并未向他缴纳任何费用,可出租方,要求见面并要求赔偿说合同已经生效。 违约责任里有2条是这样写的,(1)承
本人20010.5月在广州租的房子租的一押一租交了500押500元一个月租…住到8月因为个人的原因不想租这个房子了…我看了合同上没有说明租方中途退房要负什么责任…请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能要回押金吗?
我于2009年11月租了一套房子,供自己一家人居住。合同约定有效期为两年,租金一年一付。房子在2010年5月被转让。当时房东未征求我的意见。现在新一任房东找到我,说是让我住到2010年11月,因为我的钱也只付到2010年11月。至于下一期租金,他拒绝收受,理由是自己要住了。房东自用可以作为一个合理解除合同的理由吗??我认
我于2009年11月租了一套房子,供自己一家人居住。合同约定有效期为两年,租金一年一付。房子在2010年5月被转让。当时房东未征求我的意见。现在新一任房东找到我,说是让我住到2010年11月,因为我的钱也只付到2010年11月。至于下一期租金,他拒绝收受,理由是自己要住了。房东自用可以作为一个合理解除合同的理由吗??我认
我们六个学生,租了一套房子。一年一万二,每个人两千。签合约的时候甲方是我们六个人的名字,我们六月份签订的合约由于当时我们没有现钱于是和房东协商九月份交。结果九月份的时候其中一个同学不想住了他也不想出完那两千块钱,那样我们交不了一万二给房东了。那样算违约的话违约金应该由谁承担? 我们其他五个是想一直住
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1、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文体二楼西厅出租给乙方,开台球厅适用,租期为壹年,租金为贰万元整,租金一次性交清。 2、 无论什么原因,在承租期停业,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房租概不退还。 3、 承租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4、 乙方负责甲方现有房屋的设施完好,
租房合同分别提到2点,终止承租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违约支付1000。
签了一年租房合同,现在是第三个月,打算住到月底就搬走,愿意支付1000违约金,但现在已是12号,没能提前一月通知,房东有理增加违约金吗?还有缴纳的押金2000是否应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