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斧子把人砍了5下,脑袋和身体都有伤,算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人?
因为镇政府胡乱收费,村民去政府要求看帐,受到政府阻挠,经过多次区政府看帐在政府内受到殴打,村民不服拿斧子将村组长砍致重伤,请问这种情况会怎么判村民?以什么罪处判?
被告人开着一辆农用三马车将一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妇女别倒后仍驾车前行,在其 前行大约四五米的时候,被别妇女追上这辆农用三马车让被告人停车,被告人 在看到此情况后仍加速前行, 在距事故现场47米的时候,被害人被甩掉并当场死亡,请问本案该如何定性?
被告人开着一辆农用三马车将一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妇女别倒后仍驾车前行,在其 前行大约四五米的时候,被别妇女追上这辆农用三马车让被告人停车,被告人 在看到此情况后仍加速前行, 在距事故现场47米的时候,被害人被甩掉并当场死亡,请问本案该如何定性?
我父亲(腿有残疾,行动不便)于2000年夏天与村里一家发生冲突,我母亲怕事态扩大把家里门锁了,当时我奶奶,我,我爸爸在家里,发生冲突的那个人就从后窗往我家里扔石头,大概都是20cm*20cm*20cm大小的块状大理石,一块从我奶奶头上飞过,扔在床上,差点击中致命,我父亲为了让他不继续扔,一急就拿出平常打猎用的土枪,站
甲与表哥及两个弟弟,还有甲表哥的两个朋友去喝酒,甲因为不胜酒力,喝高了,在席间与其表哥因为一点小事,与其表哥发生了争执口角,但没有动手,这时候,甲表哥所带来的两位朋友其中之一,(姑且称为乙) 扑过来就对甲拳打脚踢,(甲体型较小,不到170,乙身高 180左右)甲被打蒙了,且本就不是乙的对手,另外加上喝多了酒,
在没有争吵的情况下,受害人站在车头靠副驾驶位置,司机发动车辆突然开动,导致受害人在拖至10米距离然后使受害人从车上摔下。导致受害人身体多出受伤。然后逃逸。算是故意伤害罪和造事逃逸吗。谢谢。
2009年8月27日晚八时左右,两原告之子即受害人张奇与徐敏及王娇来到蓝波湾七号包厢唱歌。晚十时左右,张志敏,张武,谢坤,赖亚乐也来到了蓝波湾,赖亚乐见到张奇后,双方发生争吵,赖亚乐朝张奇打了一个耳光,张奇则被拉回了包厢。赖亚乐还在气头上,于是打电话叫龙江涛来,龙江涛立即约了玩伴“强宝”,两人在歌厅与赖亚
今年正月十四下午五点钟左右。我面包开车送几个人回家的路上,对面也开来一辆轿车,他也和我同走一条道想和我相撞。我及时采了刹车,幸好没有撞在一起。从轿车下来一个人,我一看是十多年前的对头。当时我没有下车,他走到我车边说这条路是你一个人走的吗、我就下车说你是人我是人我为什么不能走。他说你还可以啊,就跑到车
A给朋友B的一个亲戚C在A的另外一个朋友D借钱(有借条),C说一月内还D,C借后就失去联系,过了几个月后,B带A到C的家里去找,路上B碰到两个闲逛的朋友E和F开着车,B就叫E、F开着车拉着A、B四人一起去C家,C见到四人后惊了一下后就招抚四人座,B就问C你借的钱怎么不还,C说了些没还的理由,A不同意,要C立刻还钱,此时C的妻
7月4日晚,朋友(陈某)生日,因朋友邀请为其庆祝生日,我和(钟某.马某)一同去为他祝贺(这些也是他的朋友),在庆祝中,遇到一位陈某女友的同事(关系一般),(王某)并邀其参加我们的生日庆祝,在庆祝接近尾声时,我们互相用蛋糕涂抹在对方脸上,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由于我们对王某并不熟悉,也没对其涂抹,庆祝中间偶尔
这是检察院起诉书上的杀人过程的报告:“当被害人钟富平骑摩托车经过被告人魏传斌身边时,被告人魏传斌假装与被害人钟富平打招呼,并让其停车。后被告人魏传斌趁被害人钟富平不备,快步上前用手卡住被害人钟富平的脖子,并将其拖下摩托车,致使被害人钟富平的脚被摩托车压住,后被告人魏传斌抓住被害人钟富平的头部往水泥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