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2年进入公司工作,直到今年才签了劳动合同,有效期到明年6月.除了劳动合同外,有个协议,协议上面写明:不管是公司炒我或者我炒公司,公司均不提供任何补偿.请问这样的协议合法吗?我若签字了的话,我以后离职就不能得到补偿?我以前的工作时间没签合同,怎么办?以后离职的经济补偿标准从2002年算起,还是从今年算起?
因为等着要签那个协议,所以比较急,盼望律师帮忙尽快回答,谢谢了.
已认定工伤,但伤情不稳定,还没有做劳动能力鉴定,可是工资早已停发,劳动合同早已到期,并没有续签合同。这种情况下还能鉴定劳动能力,赔偿医药费吗?没有续签合同对工伤鉴定有影响吗? 如果做完鉴定后,合同早已到期,用人单位还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我们公司是民营的,没有劳动合同,现在有员工自己辞职了,辞职后到劳动局告我们没有劳动合同,要求索赔.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在以后我们是不是要将劳动合同给员工补上.另外,我们这种公司要是跟员工签合同的话是不是就要给员工上保险.还是合同签了,可以不上保险.谢谢了。 问题是,他们是外地的,有的人干几个月后就不干了.这样我们
问题: 我在现在单位上班4个多月,公司现在以单位效益不好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口头通知,一周内离职.单位有忙时招人,闲时辞人的嫌疑,所以同时被辞的几人(情况相同)想维权,就公司的一些违反劳动法现象,想得到自己应得的赔偿。情况如下: 1.合同签订2年,试用期6个月 就我们几个这种已经上班4-5个月,我们应该依据
我们在单位已经工作了八年了,每年都和单位签订合同的,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可是单位说新劳动法是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要从2008年开始算
我们在单位工作有八年了,每年都有和单位签订合同,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但是单位说要在2008年的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开始算,这样对吗?
我现在有一个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想咨询一下, 咨询者现在某商场做营业员与北京一家时装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为两年制,第二次签是今年的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止,但在2月时此人突然病了,去医院检查确诊为腰间盘突出,单位给了两个月休假于四月份上班,但在上班第一天公司强迫要求写一份协议内容就是保证以后不能再犯病,如果
我现在大连某商场做营业员与北京一家时装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为两年制,第二次签是今年的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止,但在2月时此人突然病了,去医院检查确诊为腰间盘突出,单位给了两个月休假于四月份上班,但在上班第一天公司强迫要求写一份协议内容就是保证以后不能再犯病,如果现因病就自动离职与本单位无关,为了能上班,就签了协议
公司有关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付很高的培训费,请问这符合合同法吗?如果符合,那合同到期了呢?
公司规定如下: 第九条 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骨干和急需的技术工人调离、解除劳动合同时,除按第八条办理完相关手续外,还应按以下规定缴纳企业损失费。 1、在公司工作时间一年以内的人员调离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全额退回公司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外,还需缴纳岗前培训期间公司支付的体检费、培训费和食宿费等3
本人在一家公司风控部做文员的工作,公司要求我们签署了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中提到“无论以什么方式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如果被发现有违反协议者,公司将要求违约者赔偿50万元培养费。”我在3个月后提出辞职,并且我没有看见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这份协议也没有提及给我任何经济补偿,这份协议合法
我合同9月份到期(公司说我10月1日到期)只以邮件通知我不再续约,我想问问,能赔偿多少,怎么赔偿。本人没任河事故让公司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