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怎样才能得到有效证明,只能通过中国公证吗?还是有诉讼或其他途径得到证明生效?
母亲是在病危时立下的遗嘱,之后就再也没有醒过来。现场除了母亲还有三个人,一个是我,另外还有一个母亲的朋友和一个我的朋友,都不存在经济利益交际。
是2套房产
爷爷二十多年前口头遗嘱家里两栋老房子给父亲和小叔叔(叔叔们和姑姑们都知道),现在老房子拆迁出来四套房子,小叔叔占着两套。父亲前几年去世,奶奶最近把其他两套钥匙分别给了大伯和二伯家。这样可以吗?应该怎么办?
5年前我父亲去世当时口头说要吧房子给我,当时我母亲,我姥姥,我邻居阿姨,我舅舅都在场听到,现在因为要迁户口需要房产过户到我这里。我想问问我爸爸这个口头遗嘱能成立吗? 如果生效,我应该去什么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呢?公证处还是房管所?或者法院?
父亡前口头说房子留给小儿子,没留遗嘱!但是他大哥二哥都有房子都是他父母买的!母亲健在和小儿孑一起住!
父亲去世前帮大儿=儿子都买了房子,二儿子搬走后自己又买了一套房子。大儿子是三室=厅可是他不住租出去!户口也不迁走,还回到他父亲说留给小儿子的两室一厅,把他母亲挤到客厅里睡,现在又让他离婚的女儿搬回来挤到客厅里和他奶奶挤着睡,等于顼在这个八九十平方的二室一厅,一间住着三儿子三媳妇,一间住着他大哥和他大哥
老人临终前口头留下遗嘱,将房子留给大儿子,老人口头告诉给3个人
老人临终前口头留下遗嘱,将房子留给大儿子,老人口头告诉给3个人,老儿媳妇,闺女还有村里的一位老人,请问这样的遗嘱还有效力吗?
我姐姐有一套动迁房,当时说好满5年后过户给我的,可是我姐姐在第三年的时候过世了,也没留下什么遗嘱,只有口头说过,她的2个女儿也同意这套房子给我(房产证上只有我姐姐的一个人的名字,我姐夫在动迁房之前就过世了)现在我要如何办理手续,房产过户给我。 这个口头遗嘱是有效的吗?只要去公证处公证就行了吗?
我母亲去世五年,父亲一个人生活,有退休金。四个子女均健在。最近父亲去世,留有存款3.5万元,抚恤金约2.5万元,合计6万元。农村宅基地房产一套,农村空闲园子一个(早年祖父购买的,没有房子)。父亲重病期间,神志清醒但不能说话的情况下,四个子女共同在场,由我跟父亲说:“如果你有余下的钱,我和哥哥有工作,收入稳
我姑妈(爸爸的姐姐)生前有一套拆迁房,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姑父在她之前就已去世了。2010年她生病去世。临终前说要把房子留给我,所以把房产证什么和房子有关的证件等等都给了我,她的2个女儿也没意见。请问这算不算口头遗嘱!我现在想要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该如何去办理! 我去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可公证处不予
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无利害关系的两人说过死后将遗产给儿子,且一直跟儿子在该房内生活,后突然死亡,生前所言是否构成口头遗嘱? 母亲在过世前与无利害关系的两人说过死后将房子给儿子,一直与儿子生活,且在购买该房的购房协议上写明,该房不能买卖,待儿子十八岁后由儿子守业,只是该份协议系复印件,原件已遗失,协议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