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怎样才能得到有效证明,只能通过中国公证吗?还是有诉讼或其他途径得到证明生效?
母亲是在病危时立下的遗嘱,之后就再也没有醒过来。现场除了母亲还有三个人,一个是我,另外还有一个母亲的朋友和一个我的朋友,都不存在经济利益交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女士_20……(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10-31 13:04
-
理论上有效。
我们在没有看到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只是听你说的,在这里简单回复,难免回答的不全面。你有时间可以带着你的相关证据材料到我们所里,我们可以给你详细解答一下,我们在青岛市中院(崂山区山东头)附近办公。
追问:请问要带什么材料过去?除了两个见证人之外,还有其他什么材料呢?
回答:你姥姥不提出异议的,可以让你姥姥出具一个放弃继承的声明即可。你去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时相关部门就会告诉你,你姥姥不继承该如何办理。
如果你姥姥非要继承才需要诉讼解决。
-
可以找证人可以出庭作证证明是老人真实意思表示
追问:那就要起诉我姥姥吗?现在法定来讲只有我和姥姥是第一继承人,外公和父亲都过世了。母亲只有我一个孩子。
回答:如果你跟你姥姥没有分歧,让你姥姥放弃继承即可
-
有效的,见证人作证即可。
追问:感谢您的回复。
那怎么样才能让它生效,比如将来处理储蓄账户和房产的时候,带两个见证人去应该是没用的。意思是要走怎样的法律程序?公证还是诉讼还是其它?
回答:遗嘱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就可以凭遗嘱办理过户手续。
追问:口头遗嘱怎样作为凭借呢?直接带两个见证人去办手续吗?办过户手续的人怎样判定我们真假呢,应该需要一个认证文书吗?
回答:你可以把遗嘱内容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带两个见证人去公证一下比较保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建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追问:出庭作证的意思是要上法庭吗?我要起诉谁吗?
-
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见证,其他人不认可的,可以诉讼
追问:除了诉讼还有其他办法吗?怎样诉讼,起诉谁呢?
回答:原被告为继承人。
-
如果你的朋友和你母亲的朋友能够证实的话,口头遗嘱是有效的。
-
应该有录音或者录像和二位见证人在现场见证,你的朋友和你有利害关系的。
-
没有醒过来是已经去世吗,如果以后醒过来,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效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