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内,男方一直以要调动工作或者其他事情为借口,拒绝支付小孩的生活费,全是女方一人抚养小孩,家里的任何开支,男方一概不管。这种情况请问如何维权?在法律上如何判断举证?男方为了达到调动工作的目的,不惜办理假离婚,等到目的达到为了得到原来的共有财产又复婚,明摆着是在骗钱。为了小孩,女方仍然维系家庭,可是男方总是借口手头钱要送人情等等,拒不支付小孩的以及家里任何开支,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能怎样制约呢?
我母亲于98年与继父结婚,当时继父有一套正在建的住房(农村),母亲参与了房屋的后期装修等,房产证也是在他们结婚后办下来的,那么这套住房是属于继父的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当时因他们因结婚初期,母亲没考虑过多,也基本都是现金支出,现已无法提供当时的支付凭证。
事实婚姻关系中,未进行婚前财产公正,一方有权继承另一方财产吗
婆婆去世后,公公有了个新老伴,我们也不好问他们是否登记了,如果没有,形成了事实婚姻的话,请问对方有权继承我婆婆和我公公的房子等财产吗?
律师你好,结婚前我老公用商贷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写的是他的名字,结婚后我们每月要还银行1500的贷款20年,我想问问要是今后我们离婚了,如何分配财产?还有,现在房价在不断上涨,我们的房子也增值了不少,我今后有无权利分到房子其中增值的一半呢?
您好我现在想买房子 但是我在前段时间已经结婚 但我现在买房子的钱 是我婚前的财产 我现在买的房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呢?如果是 我希望您能告诉我怎样 才能证明房子是我的共同财产 (婚前我有一套房产现在我想把卖了一套大的)。
律师们,您们好!有套商品房是由女方父母出全款购买,但房产证上写得是男方的名字,于是夫妻双方私下写了个证明,证明:该房是由女方父母出全款购买,若以后出现婚姻问题或男方意外身亡的情况,则该房应全部归女方所有。请问该证明(没有公证,也没有请律师见证)是否有效? 若无效,又该怎么做?若该证明有效,但必须是在
1、基本情况:夫妻双方均已超过50岁,以前结婚时为办结婚证双方在单位都打过证明(现手续已遗失)但结婚证未办理,而户口簿上为一家三人户口(夫妻育有一女); 2、双方有一处房产,房产是在结婚后妻子所在单位内部职工分房时购买的(女方向亲戚借了部分钱),房屋产权在妻子名下,房产购买后由一家三口共同挣钱换款; 3
我与丈夫2008年结婚,由于他不够法定年龄,没有登记,现在我们买了一套房子,是他的名,如果离婚,算共同财产吗、买房时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首付是我们一起挣得,办理购房合同时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请问没有结婚证的实制婚姻在财产分割的时候有没有法律保障的?谢谢
我们在一起快五年了,有一个快三岁的儿子,本来在一起是很幸福的可是就在今年我回家的时候我发现他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我真的很伤心,我想到了分手,因为我不能原谅他,,,,,,,他也答应了,可是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他提出写张借条给我就算分了,可是我不知道这种借条有没有用?真的希望能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