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办了张3G的无线上网卡,用了10天左右觉得有点贵,就把这些钱交了,后来 就没有用,但没有报停,所以就没有继续交费,可电信公司先后给我发了两封律师函,催我交费及违约金,说再不交就追法律责任,怎么办?(我办的是包月的,每月100元,属于那种使用后交费的)
记的当时是300元接的电信宽带。交了300元。(100元的入户费,200元的宽带费。)要说的话是用了2个月后要跟我停机的.也就是停我的宽带!可是都5个月了,还没有跟我停机,打10000号说要自己去报停的,我晕了。我现在等于超过了3个月了。他们为什么不跟我停呢!看看移动欠费就停机!现在找我要钱300元。一个月100元!我为什么要
我以前用的是电信的49元包月的ADSL宽带(要承诺用满一年),今年4月份到期,电信打了个电话来问要不要续,当时我不在家,老婆什么都不懂,听得不明不白,就说了要续,实际我是不想再续了,我要退了换营运商,不用电信的了,结果就是现在我说要退,电信一口咬定我已续了(续了就等于是承诺了要用满一年),不能退,但是
我在电信办理的他们的宽带包月服务,当我包月期满了之后就没有管了,想来包月满了就合同终止了,谁知道隔了两个月之后电信打电话来说我欠费好几百,后来才知道,他们在合同上说了个如不使用宽带就去办理停止服务,但是他们也不能这样愚弄我们用户啊,他们不但停止了服务而且连续收取半年的费用,这简直太不和情理了!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更改了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是否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说明呢?如果需要,协议的主体应该写哪些?2、合同上注明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又规定合同的起始时间,如9月9日双方签字盖章的,但规定合同有效期是9月1日-12月31日,那合同的有效期应该是什么时候?又如规定合同有效期是10月1日-12月31
问题一:外公曾经给母亲留下10万元存款,是否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母亲将这比存款转到我的名下,在父亲去世后,是否有一部分属于父亲的遗产,按法律条例,由父亲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分别继承。 问题二:我用母亲的储蓄买了一间房子,房照上户主的名字是我,我是否有权拒绝我父母以外的人进来居住(例如:祖父母、外祖
我就职于一家通信公司,从事的是机房值守的工作,机房是由3人轮班值守的。一个人工作时间是第一天上午9点至第二天的上午9点,工作24小时,然后休息48小时(即第二天上午9点至第四天上午9点),节假日不休息。 我想请问,我这种属于什么工作制,是定时工作制还是非定时工作制呢?另外,由于我一个月需要工作24*10=240小时,
现在2000元工资将要纳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每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本人在一房地产公司上班,被无聊解雇,我的工资和提成被分成了两个月,9月15号和10月15号,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我的底薪是1200元 提成是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