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检察院发给我家属的一封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我想问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内容如下: 中检一区刑委代表〔 2009 〕2765 号 我的家属名称: 我院己收到:中山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杨某某,甘某某,刘某某,何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员(是律师,为兼职仲裁员),在同一案件的诉讼程序中成为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这样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员(是律师,为兼职仲裁员),在同一案件的诉讼程序中成为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这样符合规定吗?有没有具体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员(是律师,为兼职仲裁员),在同一案件的诉讼程序中成为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这样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员(是律师,为兼职仲裁员),仲裁程序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基层法院起诉,一审判决后,双方都不服一审判决,都提出上诉,在二审当中,其中一个上诉人聘请了原仲裁程序中审理本案的仲裁员担任代理人,在二审开庭时,中级法院法官也找不到不允许同一案件的仲裁员担任诉讼程序中一方当事人的委托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员(是律师,为兼职仲裁员),在同一案件的诉讼程序中成为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这样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员(是律师,为兼职仲裁员),仲裁程序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基层法院起诉,一审判决后,双方都不服一审判决,都提出上诉,在二审当中,其中一个上诉人聘请了原仲裁程序中审理本案的仲裁员担任代理人,在二审开庭时,中级法院法官也找不到不允许同一案件的仲裁员担任诉讼程序中一方当事人的委托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员(是律师,为兼职仲裁员),在同一案件的诉讼程序中成为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这样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员(是律师,为兼职仲裁员),仲裁程序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基层法院起诉,一审判决后,双方都不服一审判决,都提出上诉,在二审当中,其中一个上诉人聘请了原仲裁程序中审理本案的仲裁员担任代理人,在二审开庭时,中级法院法官也找不到不允许同一案件的仲裁员担任诉讼程序中一方当事人的委托
原告委托律师全权代理。由于律师在云南故请小弟将所有材料拿到贵州六盘水钟山区人民法院代为立案~!~可立案审查的人说离婚案件不能全权委托~立案必须原告亲自来~!请问金律师有这规定吗?
我申请法律援助后,案子已开庭,但并没有达到我所委托的事宜,还要继续民事诉讼,请问民事诉讼起诉我要支付
我哥被前女友杀害,侄儿未成年,我们委托法律援助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子开庭后,对方只支付了7万元,对于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两项没有支付,我们还必须重新民事诉讼,我想问问,法律援助是否应该继续为我们免费进行民事诉讼这方面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