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了我10万元人民币,有借款凭证,并注明用他的门店和汽车抵押,一个月前就到期了,能打通电话,不但不还钱还威胁,漫骂。我已经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员给他打了一个星期的电话他都不接,传票送不到他手上,我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有个问题是这样的 我有个朋友因为资金周转原因向我借了2万元,为了资金安全,我和她签了借款合同打了收据,同时还要求和她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她的房子是按揭的,还未收楼并未出房产证的,我和她签订的合同上面明确说明该房现在交付我使用,而且上面还有注明违约金额,而且使用权是长期的。现在问题是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们主要的业务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不一定就是不正当的行为或组织形式。往往也是解决了很多实际上的融资问题。借贷有高风险,所以往往利息高。众所周知,民间借贷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无抵押借贷,另外一种是有房产的借贷,现在我们想咨询各位大状几个问题: 1:如果我们借贷的月息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
借款人已被拘留 无能力偿还 担保人如果也不肯还 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补充:担保人有房产抵押 需要多少才可以拘留担保人 法院成功追回钱的概率有多高
我家有一亲戚想用我家房产证向农村信用社贷款20万元,现在已经把我家房产证,我爸的印鉴都拿走了,今天有人来我家评估了,我想问下,我们现在还能做些什么来预防将来有意外发生,那亲戚说给写欠条,这可以吗?如果行该怎么写才能保证将来有事情发生不会牵连到我们啊? 也许现在无论怎样都无法保证将来的承担的风险,但我们现
在没有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朋友像我借款。为防止借款人逾期不偿还!在借款用途和还款时间上的内容我应该怎么写!内容上可以写明利息吗?才能到法院以经济诈骗而不是以民间借贷的方式起诉!主题应该写借条还是协议!或者什么书面形式的字据!法院或者刑侦科可以接受经济诈骗形式受理!谢谢!
今年1月4日,朋友以资金周转分别向我和另一友人借款,向我借了6万元写了欠款并承诺于1个月之内归还;而另一友人为2月13万元,4月5万元并承诺于1个月内归还。借款到期后我俩多次催讨,对方以各种理由推拖不还还玩起了失踪,请问我俩可否同时向当地人民法院一起上诉?还是分开上诉?
两月前我借他们二万多元钱,当时立了字据和签了合同,约定利息为10分每月,借款期一个月,合同金额包含了一个月利息即两万二千元,合同中没有体现借款利息和利率,为了保证他还款当时在合同中约定了他一处租赁的房产和每月开支的工资卡(把密码以告诉我)做为还款保证,如在约定期不还款,可以与房主协商退回租金作为还款一
别人借了我10万元人民币,有借款凭证,并注明用他的门店和汽车抵押,一个月前就到期了,能打通电话,不但不还钱还威胁,漫骂。我已经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员给他打了一个星期的电话他都不接,传票送不到他手上,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