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关于个人民间借贷咨询
关于个人民间借贷咨询 两月前我借他们二万多元钱,当时立了字据和签了合同,约定利息为10分每月,借款期一个月,合同金额包含了一个月利息即两万二千元,合同中没有体现借款利息和利率,为了保证他还款当时在合同中约定了他一处租赁的房产和每月开支的工资卡(把密码以告诉我)做为还款保证,如在约定期不还款,可以与房主协商退回租金作为还款一部分不足部分用每月工资偿还。在一个月到期后他没有还款,为了保障我的利益,当时在我要他把租房的钥匙交给了我一把,到现在已超过借款期50多天,在此50天之中用从我这里用个人苹果电脑作抵押借了3000元钱,在此期间除了支付我廷期两千元利息外和我取了他三个月工资总计5000多元外,至目前为止有将近2万元他一直没有给还款,最近几天我急用钱找他还钱,他以各种理由搪塞我,同时一直不配合我办理退房手续,近期打电话开始不接电话,同时去他租房地方找他要,他一直躲我,不开门,请问律师,如果我下一步在未经他许可的条件下用钥匙开门去找他要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我在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条款在他不配合的条件下我能否单方约房主办理退房手续追回我的欠款,最后如果我起诉我所签的合同以及本金(含利息)受不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我起诉我的律师费以及所有诉讼费用是不是由他全部承担(我在合同中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因起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如果不起诉,下一步我应该怎么处理为好,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lian……(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08-14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