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于2006年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了乙方待项目各项手续办完后的45天内如数返还借款。但后来乙方没有按期还款,甲方则多次催要均无果。现在乙方躲藏了起来,直到今天也没有要回借款,请问,这份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有没有超过?
我的一个合同,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人侵权,以过了最长诉讼时效20年,但我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的合同的真实
我在1985年和村签订了治理荒山的合同,约定有1000亩的荒山归我所有并签订了合同,但在1986年的时候乡,村又和第三人签订了一份合同第三人并在87年的时候领取了林权证(这些我到2007年才知道),我在87年的时候也要领取林权证,当时被告知说:你持有合同你急什么,到什么时候领都可以。就这样我一直到2007年也没有领出,并在
我和别人签了一份宅基地买卖合同,有人说是无效合同,请问如果我起诉合同无效要回房款的话,我的诉讼实效是多长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谢谢
律师你好!我想问关于买卖合同起诉时限的问题,我于2008年3月2日汇款6万元给对方购买物品,款汇出后对方给我发了一次货价值五千元,当我2009年6月再次请对方发货时对方说要换包装,让我等一段时间。到2009年10月得知对方公司出问题了,经多次催促未果。我于今年6月想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不受理,理由是已过诉讼时限(2
我在2000年从某私人开发商处买入住房一套,房款已经付清,当时签订了买卖合同,开放商已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交给我,但未过户,产权还是该开发商的,我与开发商之间也没有经济纠纷,由于该开发商经营不善,后离开当地失踪了,至今无法找到他,现在我想通过司法诉讼解决过户问题,请问: 1.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2.
我的1个朋友因为把房子抵押给银行,20w到期没办法偿还。找到我希望我帮忙,我和他做房产交易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帮他贷款出来,贷款出来的钱用于还银行。他先找到了1个放款人,三分利息,借21万。办理房产交易期间利息他都出。办理房产交易的费用他也全部出,我申请贷款出来后,他把这比钱还银行,每个月他偿还公基金贷款的利
《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第十八条约定,物业费、能耗费按年预收、前三个月为正常交费期,三个月后未交的住户,按逾期交费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能耗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上月底已服务的应交费用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逾期增加一个月,应交费用相应增加一个月,重新计算滞纳金。依此类推。 请教
借贷合同中约定借款担保方式为:房产、信誉担保.但是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只有我进行了担保,但是没有房产担保。请问各位律师:是不是能认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借贷双双变更了合同约定内容??我担保人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问尊敬的律师2个问题,这究竟是“借条”,还是实质是“借款合同”?甲向乙借款,谁才是出借人?
甲乙双方写了一式两份的借据,名为“借条”, 内容为:甲向已借款人民币10万元, 甲乙双方都在“借款人”处签了名和按了手印。 请问尊敬的律师2个问题; 1:甲乙双方签的是“借条”,还是只不过名字错写为“借条”,而实质上是一式两份,甲乙双方都签了名的“借款合同”呢?单凭这其中的
担保合同的有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在担保合同执行期间违约,但是担保公司没有及时追责!而是在我还完贷款担保合同解除后才追责!请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