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原来在一家贸易型公司做销售主管,今年从公司离职。原来跟公司签订过保密协议,离职后公司要求签订了离职协议并重申了要求履行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关于竞业限制做了规定,但是没有对公司进行约定和限制,只提到我的义务。而且离职有半年了,公司也未向我支付竞业限制金。请教以下问题: 1 我是否可以继续从事相关的行业?原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涉及的行业比较广,打个比方,就像一家经营建筑材料的公司,钢筋,水泥,模板,沙子等等,都有涉及,难道我就不能在相关的这些行业就业或者创业吗?这范围未免也太广了点。 2 如果我自己创业开设一家业务与原公司有重叠的公司,经营类似或者同样的产品(进货渠道是开放的),我是否可以与原来的客户联系?这样做是否存在法律问题?什么问题?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风险(原保密协议把几乎所有的一切信息都定义为商业秘密,比如客户名称(不管是有没有订单关系),联系方式等等所有所有的信息而且约定的赔偿金为离职前一年收入的10倍)? 3 如果问题2,存在法律风险,如何有效规避呢? 谢谢!
律师您好,感谢您关注我的问题,我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 我在一家IT公司上班,刚入公司时,签订了一份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我又续签了3年。目前续签的时间刚过了不到2年,我因个人发展问题想离职换单位,所以已经向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提前30天申请离职),公司也已经同意。但是公司告诉我,需按合同中规定,支付
本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后,已经半年了,但是养老保险明细还没有给我,是否可以走法律程序,胜算有多大,能够获得哪些赔偿?
我在单位的岗位是保管于2013年7月31日向领导提交了辞职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我们进行了盘点准备交接,但是盘点后接收人以各种理由拒接交接,并且说仓库少了2万多的东西,这个仓库不止我一个人有钥匙,我休息的时候他们都能进去拿东西发件,这个事情我们领导也知道,而且财务之前每月的盘点都是正常的,就是在交接时的盘点出现
我在一家运动品牌服饰专卖店当导购,9月9日因为觉得公司挺多方面的问题辞职了,但是公司说要我上班到10月9号才能走,本来以为是月底就可以走了.店长说我上班9天也是给我算工资的,但是我现在就想等15 16号发了工资就走.但是这样的话我9月份上班半个多月的工资就不发了,因为之前有过同事是这样,但是我朋友说这是不合法的,可以去
我在一家运动品牌服饰专卖店当导购,9月9日因为觉得公司挺多方面的问题辞职了,但是公司说要我上班到10月9号才能走,本来以为是月底就可以走了.店长说我上班9天也是给我算工资的,但是我现在就想等15 16号发了工资就走.但是这样的话我9月份上班半个多月的工资就不发了,因为之前有过同事是这样,但是我朋友说这是不合法的,可以去
你好,我是在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工作的,2012年8月入职,2013年9月离职,请问我8月份的社保公积金是应该公司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本人是按照正规程序离职的,原公司也答应会给予报销费用,但离职两个多月了,仍未结清,目前原公司拖欠本人人命币叁仟余额,打电话到原公司咨询,原公司一直以老板出国没人签字为理由,一直为给予我回复,为了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冒昧咨询!谢谢
我07年的C照,2012年7月办理了增驾B照的业务,到目前为止增加B照由于车管所的各种原因不让考试,到目前B照一直没有办理下来,期间办理增加共花费8000余元。2013年6月因驾车违章C的12分被扣完了,去交警队学习理论的时候,警察告诉我在增驾期间不能参与学习,要学习必须终止增驾业务,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难道必须终止之
本人于9月14日离职,正式签署离职证明是九月24日,当月已经确定离职,之后被公司告知九月份的工资交九月份的社保不仅不够还需要我本人去再将超出的部分钱给公司补出来,在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条件之下把十月份的社保也交了,十月份的社保不但我需要交自己那一部分,公司给我交的那一部分也让我本人承担,想问一下这合理么?还
事情大致情况:我在银行任客户经理,因参与民间借贷(借款给朋友几万块钱,没利息的,后该朋友在我银行贷款了,成为我同事的贷款客户)后被银行知晓后,按照规章说要开除我,但一直都没开除,从2013年8月开始就让我停薪留职。到2013年9月4日,我提交一份辞职报告书一份,通过邮寄的方式给我支行行长,并在快递单上注明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