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安徽省宣城市水东镇,是城镇居民,家里有私房四间(一间厨房,同一时间建造的,是一整体),房产证上面积为九十多平米,还有一院子,院子有一百多平米,有土地证。最近当地政府要拆迁,建一条沿街大道。拆迁后大道两边建门面房,政府统一划地,每间地五十四平米,地价八万。拆迁户自己出钱建,且必须建三层。我们家有四口人,想要两间,那么两间土地就是一百零八平米,可拆迁办不仅不算院子土地,而且还把房产证上的面积减去二十多平米,说厨房算偏房不算面积,这样两间就要花钱买三十多平米的土地,估计五万左右。我不明白我的房子加院子有二百三十多平米,为什么只算七十几平米,一百六七十平米却被镇政府拿出来卖钱,自己却还要掏钱买原本属于自己使用的土地,买后还要自己花钱自己盖?请问拆迁办做法对不对?把我房产证上的面积减去二十多平米有没有法律依据?
我家房子是我爸爸在很久以前盖的,当时批下来的土地将近144个平方,但由于当时经济紧张 就没有盖那么多 只盖了现在的不到100个平方 现在想该新房 可是由于我爸爸年老的原因 将房产证遗失 到当地的土管所申请补办的时候 被告知只能按现有住房面积补办请问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1994年发的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的面积与1982年发的林权证上宅院的面积少了许多平米 我应该怎么办 我该找谁呢 应该不应该找
我买了一个人的二手房,房产证面积只有43平米,但房主在和我交易时私下将面积用涂改液改成67.8平米,复印出来看不出什么问题,房主就是用房产证复印件蒙骗我,和我签了购房合同,我已支付了定金,总价30万,按照67.8平米算,是当时的正常交易价格,我与房主去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时,房管局电脑显示43平米,戳穿了房主的计划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的房子是09年3月份买的二手房,当时买的时候房产证上只有地面面积,没有算地下室,房子已经过到我家户下,今年想把地下室的面积也算上,房产局的人说必须得有原户主签字才行, 可这房子已经是我们家的了,怎么我们还不能决定吗, 我还担心一点就是怕原户主知道得让他签字,到时候他再不承认把地下
我们拆迁时宅基地面积有争议,在工作人员协调下我们把一个房产证上的一部分签了协议,另一部分做了财产保全
我们拆迁时宅基地面积有争议,在工作人员协调下我们把一个房产证上的一部分签了协议,另一部分做了财产保全,现在有同样情况的村民做了司法诉讼,请问他们的结果对我们有帮助吗
拆迁安置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拆迁合同有效吗?拆迁补偿面积不够还能要求拆迁部门重新签订拆迁合同吗
拆迁安置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拆迁合同有效吗?拆迁补偿面积不够还能要求拆迁部门重新签订拆迁合同吗谢谢
是这样的,我们这儿要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却发现实际住宅面积与房产证上的不相符。房产证上的面积比实际住宅面积少25平方米,村干部总是是说研究研究,可过几天就要拆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律师能帮帮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