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是负责协助交警支队打印违章处理罚款单的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地点是交警支队外设的一个办公室,除去包括本人的三名违章处理人员外,办公室另一角还设有一个代交罚款的银行点。10月24日下午,一名违章人员拿着7月5日打出来的罚款单来询问,经查后发现当日他打出罚款单后并未缴纳罚款,至今天已经产生了滞纳金。他一口咬定当天打出罚款单后将200元现金给了我,可是我们三名开单人员根本就不接收罚款,而当时的监控录像也由于时间太久而被新的录像覆盖了,我便因此而蒙上了不白之冤。这件事关系到我的尊严与名誉,对我个人声誉有很大影响,请问,我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否会受理?我又该如何去搜集相关证据?
请问法院受理了再审案件之后的审查是对于什么情况的审查?此时对于案件时效是否已经属于审查通过。
如果法院受理了再审案件之后的审查是对于什么情况的审查?此时对于案件时效是否已经属于审查通过?
我与原单位涉及劳动解除原因的名誉权侵害,在两次起诉被告,均因被告主体不符而撤诉。第三次起诉却被一审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对其管理的人员作出的结论或者处理决定,当事人以其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为由不
以{侵害人身权}事由到法院递发诉状,法院说应该先到公安机关报案按刑事案件处理,法院这种处理方式是否正确?我起诉的是侵害名誉权 老公的前妻一直发短信或打电话给老公的朋友、同事、领导说他道德败坏、陈世美、搞婚外情,说我是小三、我们会遭报应之类的话。他前妻所说的全部都不是事实。他前妻就是想让我老公身败名裂
事情发生在农村,属于邻里之间的矛盾。 源于我隔壁邻居倪某建造了违章房,当时双方关系还不错,所以我家没有意见。 目前倪某违章房子建成后,觉得我家的香樟树妨碍其违章房的采光,提出2000元要求砍除。 因双方未能达成意愿,后倪某剥我香樟树4颗香樟树以及和我父母闹矛盾,私闯我民宅2次,均报警备案。请问我是否可起诉
对方打过我,但不很严重,脸上有伤那种,我有照片和视频证明是他打的,不知道法院是否接受录音作为证据,明天就开庭,急急 谢谢!
案件已经受理,开庭日期已定。法院是否有权驳回诉状。如果驳回了,我是否可以越级起诉?
买插秧用的钵苗机(水稻专用机)不能插秧这时其一,其二因为秧盘和播种覆土机是与钵苗机配套装置的,所以别的插秧机也不能使用这种秧盘育出的苗。从而造成多项直接费用的增加。要求经销商对此赔偿,人证物证俱在。开庭日期临近,被告做法官的工作(受贿),因此法官偏袒被告。威胁我原告,按他意思办,要不就驳回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