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责任田土,当地政府强征为本地一家民营企业使用建厂,说是集体土地,转我国有土地。这样的。本人没有签字确认,且吾安置措施,是在家的哥哥代签补偿款,请问这合法吗?
所谓后门地就是20多年前自己开垦的土地,没分地之前村里统一丈量过,也交过农业税,现在政策好了,国家不要税了,还给补贴,可村里还要后门地钱,每小亩水田60元 旱田 40元 要是不给钱就扣后门地的补贴钱,或承包出去,这样做是合法的么?
我现在处的地方乡政府说要强行占有我的土地拿去修建敬老院,每平米75元,村里还要扣30%每平米的钱。这是政府说的,而且是不管我同不同意都旅行以上的政策。请问,像我这类情况如何维护权利?乡政府是否有这个权利?
1985年县人民政府所发给农民土地承包证现在因土地证上登记的地块发生权属纠纷,政府能否可以直接撤销该
1985年我家已承包了该土地并经县人民政府核发登记上证,1899年因我县开办扶贫林场而把我家的这块地划在所开办的林场界限内,这一切我家未知道,我家2006年把这块地种上了杉木,现在杉木已长成林,林场说是他们的。我家把林场起诉到县人民政府,现在县人民政府下文说撤销我家的土地证并说这块地的杉木是林场的。请问政府这种
土地在国家确权30年不变的情况下家人去世政府是否有权利收回死者土地?
我父亲于2006年去世,土地承包权在国家规定权限以内被当地政府强行收回,而且新发我的土地承包权证被改动为我一人的土地,请问这个问题该怎么去解决?
村里是1990年分田的,当时奶奶、父母健在,姐姐也在家里,(我的户口也在家里,是农村户口)都分得了承包地,共3.5亩,从90年到现在,村里再也没有分过田,93年我母亲去世,94年父亲娶了继母,继母2007年把户口迁到我村里,2008年父亲去世,1997年我的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现在我把我的户口(包括我老婆、孩子的户口)也迁进
本人03年承包了荒山空地,其中有水田三亩,合同中写有农业税费自付一条,我国06年取消农业税,07看开始实行农业补助,那么请问我承包的土地享有国家的补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