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进贤县农村的,我查了好多关于当地相关的网站,都没有具体的信息。请问有没有人知道。本人是在当年第一胎后因为身体情况不能结扎,十年后(2008年)意外怀孕生的。这种情况应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这里的分别是指什么。是指个地方的统计标准呢还是指男女双方。谢谢
倪律师,不好意思,你已经回复了我的问题吧,可我打开是此信息不存在,所以同样的问题只能重复再问一边了,就是我的户籍是浙江省青田县的,我老公的户籍是少数民族布依族的,都是农业户口,我们现居住地是在河北,我们生育二胎的时候未及时办理准生证,而我的生育行为是发生在我的户籍所在地浙江,二胎的户口也是上在浙江,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金额未达标准有效吗? 当时的3倍人均收入的最低标准了3万,但当地计生部门给我开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的金额是1.5万,并加盖有市计生局公章,金额已缴清,有收据。曾问有关人员说该计生部门属违规办理,请问这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有法律效力吗? 想小孩小去深圳读书,深圳当地计生部门会承认吗
您好,我生小孩的时候已满二十周岁,老公跟我同年的,老公到了法定年龄之后我们就拿了结婚证,孩子也有出生证明,但是现在上不了户口,计生办的张口要罚两万多块。。。我跟我老公没有固定收入,我觉得这罚的不合理,请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您好,我生小孩的时候已满二十周岁,老公跟我同年的,老公到了法定年龄之后我们就拿了结婚证,孩子也有出生证明,但是现在上不了户口,计生办的之前说要罚两万多块,还在我工作的地方闹过,说不交钱就告到法院,叫我等法院的传讯,当时很害怕,就辞职了,现在又说只罚一万多这样子,我跟我老公都是农村户口,我觉得这罚的不
我本人是江西省萍乡人,老公是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人,我的户口没转到福建省政和县。两人于2005年11月07日登记结婚(其实我们是晚婚晚育),由于是异地结婚证没有及时办理,于2003年11月2日提前生育一男孩、2006年2月1日生育一女孩且超生,两个小孩户口已落在福建省政和县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好像没交清(但我们不知情)。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