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规定上学迟到就会罚钱,我每天都得做两帮公交车才能到学校,有时候因为堵车或天气不好的关系难免会晚上个几分钟,但一个月也就那么一两回,可是班主任却不管不顾,振振有词的说只注意结果,不注意过程,我想知道老师罚学生钱合法么?不合法的话,我该怎么做?这样的班主任应该得到如何的处理?我不敢向学校举报,因为我是高三学生,如果举报了,我想我肯定也离开除不远了,老师随便给学生套个帽子还不容易么、希望在这里能得到帮助。
再补充一点问题。学校是不开除学生了,老师随便找个借口例如顶撞老师类的理由去上报校领导,这学生还能辩解的清么?之后的结果可想而知,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或者是记大过处分,这对高三学生来说,基本上就属于开除了,因为记过了毕业证就会晚发,这样就无法参加高考。就像皇帝身边最宠爱的太监,想要弄死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草民,只需要像皇帝随便说两句不就可以了。虽然这形容的不算太恰当。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把学生管的像犯人一样,看那气势是要把所有不能升学的学生都挤兑走。班主任也是把不能念就走挂在嘴边,一天能跟学生吵吵个几十回,就算跟我们这一类准备高考的人无关的人,听着心里就好受么,有时候还各种人身攻击,总拿父母的事说事,说我们没良心,拿父母的钱当大风刮来的,真替我们父母感到心寒之类的。有时候有人顶过一句话,就会被说成嘴欠,不能念就滚之类的。这些都合法么?学校不应该是学生们的天堂,只要学生们不太过分,不扰乱学校和社会上的秩序,不影响好学生的学校,那些差生不也该有存活的的空间么?为什么学校为了所谓的升学率就要把这些人赶走呢?
教师甲上课(小学6年级)迟到6分钟。之前(上课铃响),学生李某抢学生刘某作业本,刘某踢李某一脚,李某想拍刘某头,刘某一躲,不幸被李某双掌拍中双耳,造成刘某左耳耳膜穿孔3毫米。请问:李某、刘某、教师甲、校方各负何责任?各方该承担经济赔偿的比例?按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师甲是否可不承担经济赔偿?
你们好! 我的儿子今年10岁.上学期(3年级2学期..现读4年级)他从家里拿了他爸爸的手表(巴宝莉)到学校里玩,结果给老师没收了..因为不是经常带手表我们一开始不知道,一直到暑假的时候有事情要带才发现不见了,,几次追问儿子才知道在老师那里,,给老师打电话老师说让我们开学的时候来拿,,,我们也不好意识麻烦老师就同意了...可是
本人为今年新进特岗教师,被分配到当地中小小学后,发现,当地生源多留在交通便利的学校,而外地教师则分在偏远地区,且当地校领导承认,在分配前收到部分本地教师的合理要求,于是进行了这样的分配(当地学校此前未对特岗教师发布过此类相关通知),只是在一次次的追问后给予的解释。后当地教育局介入,只解释说批评教育了
本人和辅导员有矛盾,辅导员诬陷我,经常迟到旷课,给予记过处分,怎么办,急求,最好电话联系,谢谢
目前为一所公立学校在编教师,尚处于试用期内,现已经和学校签订合同,但学校又拿出一份违约协议,上述,若在五年内提出辞职或调离要按“(5-x)x5000”其中“x”为你报到之日起算的服务年限,也就是说我服务一年提出辞职要赔付2万块的违约金!现在第一个疑问就是,这份协议如果我签了之后,我在服务一年之后提出辞职是否需
我校是一所特殊学校,当事学生系违反学校规定在晚间打闹产生矛盾,未经宿舍老师允许在操场上推搡引起,导致一名学生骨折,现受伤学生家长态度强硬,当事人家长也没有积极配合,校方现承担所有费用。我想请问,责任划分是只追究当事人,还是双方学生都应该负责,(受伤学生系主动挑起矛盾方,导致事件发生)